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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08 03:02:31瀏覽150|回應0|推薦0 | |
( 申請本學年度弱勢學生助學金合格同學已於第二學期扣款。 依本校「弱勢學生助學金志願服務工作實施要點」規定,凡申請並合格者需在校服務學習時數50小時(一學年),相關實施要點及服務證明單樣本如附檔。 四技一年級因有服務學習課程,已經要服務24小時,弱勢助學金服務時數只要再做26小時即可。 服務時數證明單請於服務結束或9月底前交至學務處課指組。夜間或假日上課者,請由進修部辦公室或軍訓室代轉。 服務場所限校內行政及教學單位 本學年度服務時數未完成,下學年度則無法繼續申請本助學金。 【服務學習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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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