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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光科技大學100學年度統一律定相同服務時數另行公告
2011/11/17 00:09:12瀏覽162|回應0|推薦0

僑光科技大學建請教育部全額補助弱勢學生之助學金

僑光科技大學以服務時數替代工讀彌補超支的助學金

僑光科技大學弱勢助學計畫學生就學補助核銷金額

僑光科技大學100學年度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實施內容預告

僑光科技大學100學年度申請補助須先完成歷年服務時數

2011-11-16100學年度僑光科技大學弱勢學生年收入70萬元以下助學計畫審核結果公告

服務學習規範

1100學年度凡核准補助學生需完成二階段服務學習時數,第一階段服務為當學年度下學期(100-2);第二階段服務為次學年度上學期(101-1),使具備再次申請資格。

2)依教育部來函修正要點規定:「服務學習時數,各校得於不影響學生課業學習原則下,自行規劃,並以每週3小時或每學期50小時為上限。服務學習時數與助學金金額無對價關係,爰各校服務學習時數不得因核發助學金金額有別,避免致使學生產生相對剝奪感。」

3)本校100學年度助學金服務學習時數,將依據教育部來函修訂,不論核發助學金級距為何,修法統一律定相同服務時數並另行公告實施。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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