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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8 00:24:52瀏覽222|回應0|推薦1 | |
服務學習時數:各校得於不影響學生課業學習原則下,自行規劃,並以每週3小時或每學期50小時為上限。 服務學習時數與助學金金額無對價關係,爰各校服務學習時數不得因核發助學金金額有別,避免致使學生產生相對剝奪感。 北台灣科學技術學院原規定各級服務時數為80、60、50、40、30小時,該校100學年度遵行教育部規定「服務學習時數與助學金金額無對價關係」,卻採取「每學年」80小時為上限的高門檻(日間部、進修部皆同),又規定於101年5月31日前完成服務時數,實際執行期間約為「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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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