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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5 20:48:01瀏覽196|回應0|推薦0 | |
服務學習時數:各校得於不影響學生課業學習原則下,自行規劃,並以每週3小時或每學期50小時為上限。 服務學習時數與助學金金額無對價關係,爰各校服務學習時數不得因核發助學金金額有別,避免致使學生產生相對剝奪感。 佛光大學原未要求申請助學金學生參與服務學習,該校100學年度修正弱勢學生助學實施要點,私校收費每學年各級服務時數為100、80、65、50、35小時,公校收費每學年各級服務時數為85、65、55、40、30小時。 【緊急公告】100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梯次弱勢助學服務事宜( 100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梯次弱勢助學服務工作己於 RICE於 (1)該校服務時數違反服務學習實施原則。 (2)該校於10月31日公告【佛光大學100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梯次弱勢助學服務工作分配一覽表】,要求學生提前開始服務,且公開學生個資,殊有未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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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