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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光大學100學年度弱勢助學服務緊急公告
2011/11/05 20:48:01瀏覽196|回應0|推薦0

100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服務學習時數:各校得於不影響學生課業學習原則下,自行規劃,並以每週3小時或每學期50小時為上限。

服務學習時數與助學金金額無對價關係,爰各校服務學習時數不得因核發助學金金額有別,避免致使學生產生相對剝奪感。

佛光大學原未要求申請助學金學生參與服務學習,該校100學年度修正弱勢學生助學實施要點,私校收費每學年各級服務時數為10080655035小時,公校收費每學年各級服務時數為8565554030小時。

佛光大學100學年度弱勢助學實施要點公告

佛光大學100學年度弱勢助學實施要點修正

佛光大學100學年度弱勢助學令人難以理解

佛光大學100學年度弱勢助學實施要點疑慮

佛光大學100學年度公立收費服務學習時數

佛光大學100學年度服務學習時數雙料冠軍

佛光大學100學年度弱勢助學服務工作分配

【緊急公告】100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梯次弱勢助學服務事宜2011-11-03

100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梯次弱勢助學服務工作己於1031完成分配,請速上網(學務處網頁>獎助學金專區)查閱分配單位,並儘速向服務單位報到及至學務處承辦人領取服務工作紀錄表,服完服務時數(或期末)繳回學務處承辦人核結時數,作為補助依據。

RICE113向教育部部長信箱提出:佛光大學弱勢學生助學相關措施不當情事

1)該校服務時數違反服務學習實施原則。

2)該校於1031日公告【佛光大學100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梯次弱勢助學服務工作分配一覽表】,要求學生提前開始服務,且公開學生個資,殊有未當。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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