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1/10/05 10:02:01瀏覽225|回應0|推薦0 | |
服務學習時數:各校得於不影響學生課業學習原則下,自行規劃,並以每週3小時或每學期50小時為上限。 服務學習時數與助學金金額無對價關係,爰各校服務學習時數不得因核發助學金金額有別,避免致使學生產生相對剝奪感。 100學年度全國各校將依以上「新制」規劃服務學習時數,南開科技大學原規定各級服務時數為60、45、35、25、0小時,該校於100年9月22日公告弱勢助學金申請說明,但未修正生活服務學習實施要點,服務時數仍依原規定。
100學年度大專弱勢學生助學金申請說明( 100學年度弱勢助學相關表件下載處( |
|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