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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5 21:16:51瀏覽308|回應0|推薦0 | |
服務學習時數:各校得於不影響學生課業學習原則下,自行規劃,並以每週3小時或每學期50小時為上限。 服務學習時數與助學金金額無對價關係,爰各校服務學習時數不得因核發助學金金額有別,避免致使學生產生相對剝奪感。 100學年度全國各校將依以上「新制」規劃服務學習時數,大葉大學原規定服務時數為60小時,該校於100年9月21日公告100學年度辦理須知,服務時數已修訂為50小時。 弱勢助學補助辦理須知(100學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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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