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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06 00:24:10瀏覽682|回應0|推薦0 | |
服務學習時數:各校得於不影響學生課業學習原則下,自行規劃,並以每週3小時或每學期50小時為上限。 服務學習時數與助學金金額無對價關係,爰各校服務學習時數不得因核發助學金金額有別,避免致使學生產生相對剝奪感。 100學年度全國各校將依以上「新制」規劃服務學習時數,北台灣科學技術學院原規定各級服務時數為80、60、50、40、30小時,該校已於100年9月5日公告100學年度弱勢助學金申請通告,服務時數為80小時。 凡申請者皆須義務參與,每學年80小時為上限,並於101年5月31日前完成服務時數。服務學習時數與助學金金額無對價關係。服務時數如未能於規定期限內者,下一年度將不予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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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