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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9 10:17:15瀏覽860|回應0|推薦0 | |
工讀助學金: 由大專校院優先安排失業者子女於校內工讀,提供其賺取生活費用管道。 98年度教育部編列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工讀助學金補助費212,000千元。 99年度預算212,000千元移列至特別預算項下支應。 100年度預算212,000千元;101年度預算212,000千元。
【法規沿革】 專科以上學校學生工讀助學金要點(八十學年度起實施) 教育部
教育部 87年8月1日起,「專科以上學校學生工讀助學金要點」修正為「技術學院及專科學校學生工讀助學金要點」,原要點內有關「大學校院」部份,請各校儘速依程序自行訂定相關章則。
技術學院及專科學校學生工讀助學金要點(八十七學年度起實施) 教育部 技專校院學生工讀助學金要點(九十學年度起實施) 教育部
針對立法院林淑芬委員記者會所提「校內工讀,剝削學生?」乙事說明 2005.09.26(一)發稿單位:教育部高教司、技職司 針對本(26)日立法院林淑芬委員記者會所提「校內工讀,剝削學生?」乙事,教育部表示: 一、有教育與學習之意義,與勞工工資不能劃上等號。學生仍以課業學習為主,於校內工讀並不宜從事勞工性質相同之工作。大專校院校內工讀制度之設立,主要係提供學生在課餘彈性的工讀機會,俾增廣學習面,累積實務經驗,並培養獨立自主、認真負責之工作態度。有關國內大學校院校內工讀經費,國立大專校院部分係由各校校務基金自行負擔,本部並未另行補助;私立大專校院部分,除各校自行編列預算辦理外,本部亦編列預算部分補助各校辦理經費。各校工讀時薪係依據國內最低每月基本工資15840元所定最低基金時薪66元,目前各大學校院工讀時薪介於70至200元,部分學校並依工作性質不同,以及大學部及碩博士生之不同,彈性訂定不同時薪標準,應無校內工讀時薪低於66元之情事。 二、教育部規定工讀助學金不得低於1小時60 元,違反勞委會所定最低時薪66元,以及工讀資格限未受過小過以上處分者,侵害學生工讀權益部分:有關本部80年所頒「專科以上學校學生工讀助學金要點」,業已於87年停止適用,同時部頒「技專校院學生工讀助學金要點」確有學生工讀助學金不得低於1小時60元之規定,惟其僅係最低限度要求,目前各校工讀助學金並未有低於1小時66元之情形,工讀助學金在性質上雖與勞工工資不同,但本部近期仍將檢討修正提高最低待遇,以符合各界期待,至於其他有關之工讀資格之限制,也會於一併於「技專校院學生工讀助學金要點」檢討修正,以保障學生工讀權益。 三、部分私立大學校院工讀離職規定、工時上限、服務守則不合理部分:87年「專科以上學校學生工讀助學金要點」停止適用後,目前大學校院校內工讀實施辦法係由各校自行訂定,惟針對部分學校工讀離職規定、工時上限、服務守則是否不合理部分,本部近期將函請各該學校重新檢視並檢討修正校內工讀實施辦法,以提供學生優質的工讀環境,並應以適合學習與具教育性質之工作作為學生工讀之機會,不宜因工讀而影響學生正常學習生活。 四、有關各校工讀時薪是否再予提高部分:基於各校工讀時薪實際上業已高於勞委會所定基本時薪66元,各校如衡量經費編列許可且基於照顧清寒學生完成學業立場再酌予提高,本部原則上樂觀其成;惟各校視工作性質不同所定不同時薪,本部亦予尊重。
95年度起私立技專校院工讀助學金補助經費請款作業簡化【技職簡訊】 為改善辦理私立技專校院工讀助學金補助請款之繁冗作業程序,自95年度開始改以部分補助方式辦理,除本部補助經費外,請由各校預算所列「學生獎助學金」項下提撥部分經費辦理校內工讀助學措施。相關支出憑證由各校自行留校備查,無需報部核銷。嗣後本部將配合評鑑或訪視了解各校執行狀況。 另本部
【參考】 教育部 註:教育部雖說明本要點「停止適用」,但尚未正式「廢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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