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中國文化大學學務處課外組陳宗顯組長提出綜合回應
2011/03/09 21:21:27瀏覽707|回應0|推薦0

各位同學您好!

我是學務處課外組陳宗顯組長,日前有收到同學至教育部反應有關弱勢學生助學金履行生活服務學習時數之問題,對於您以及其他人共同反應的意見與疑義綜合回應如下:

1. 有關於教育部所訂「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如附件2)實施措施分為4項,包括(1)助學金、(2)生活學習獎助金、緊急紓困助學金及(4)免費住宿,其中助學金與生活學習獎助金較容易搞混。助學金部分即為我們學校所實行的弱勢學生助學金,學校編列近新台幣2,000萬經費與教育部共同補助給弱勢學生(共分為五級),學校與教育部分別負擔第一級14,000元與21,000元、第二級14,000元與13,000元、第三級10,000元與12,000元、第四級10,000元與7,000元、第五級12,000元由教育部補助;生活學習獎助金則是由學校另編一筆經費(約新台幣200萬元)補助給弱勢學生執行完生活服務學習時數後仍有工讀需求者的補助,此部分時薪為大學部學生125元、研究生150元,並已分配給各系執行經費與時數,此2項有所不同。換言之,若已執行完各級次規定時數後,可再執行生活學習獎助金,而後者可實際領到執行時數金額。

2. 有關「弱勢學生助學金履行生活服務時數」,依據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辦理方式第4點(附件24頁)規定:「學校得視查核結果,要求符合申領助學金之學生參與生活服務學習。有關生活服務學習時數及方式由學校規劃,並得視學習情形作為下一次核發助學金之參考」;換言之,既然是助學金則受補助後便有配合執行業務之義務,與一般工讀生辦理業務後領工讀助學金是相同的義務,不像獎學金是因為表現優秀而無償給予,2者性質不同,且教育部規定也述明生活服務學習時數及方式由學校規劃,當然是包含教育部與學校共同補助金額的全數,此規定確實有明定獲領弱勢學生助學金學生須配合執行生活服務學習時數的義務。

3. 我們學校99學年度是參照各校辦理弱勢助學金生活服務學習情形(國立中山大學服務時數分別為82-20小時;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服務時數分別為55-16小時;國立台灣海洋大學服務時數分別為82-25小時;淡江大學服務時數分別為60-30小時;靜宜大學服務時數分別為90-40;逢甲大學服務時數為80小時、畢業生40小時;義守大學服務時數分別為60-20小時;輔仁大學服務時數分別為63-28小時;銘傳大學服務時數分別為60-20小時,由此可知各校不一而足),訂出以每小時450元為基準(一般工讀助學金為100/時,弱勢助學金為一般助學金之4.5倍來決定時數),並以獲補助總金額除以450元訂定服務時數,最後提報行政會議訂定生活服務時數。我們學校各級次所執行生活服務時數為77-26小時大約居於各校中間,並非最高也非最低,主要是為了兼顧照顧弱勢學生與維持公平性的考量,否則一般工讀助學生時薪100元也做相同的事不就更要抱怨不公平!


4.
反應意見有提及教育部部長信箱回覆「為臺端所詢助學金服務學習時數相關事宜(2011113)」裡頭寫:「合理生活服務學習時數:回歸計畫目的,並考量每週學生上課所需時數,助學金之生活服務學習時數規劃1學期以50小時為上限」,經與教育部聯繫與詢問,截至10039日為止,教育部所訂辦法『尚未明文規定』生活服務一學期以50小時為上限,就因為教育部沒有訂定與公告統一標準,所以我們學校(甚至全國各校)也都無所適從,目前只能以依法行政原則,回歸到學校自訂辦法為準。此部分如果教育部爾後發文通令全國大專校院統一標準與上限,學校自當立即更改時數規定,以符規定。另外,學校自1001月份起已陸續有單位招募同學執行生活服務學習時數,預計到9月份之前都可以執行,所以執行總時程橫跨2個學期,如果以上述一學期50小時為上限的標準,目前所訂時數與執行期程亦符合。

5. 大部份學校基於公平原則,都會規範應屆畢業生應完成生活服務時數。對於今年畢業同學或是大一至大三同學而言,若以服務時數77小時為例,以本學期15週計算(扣除期中、期末及開學一週),每週平均執行約5小時即可達到規定時數,即使扣除國定假日以12週計算,每週平均執行約6.5小時即可達到規定時數。以同學本學期修25學分(學分上限,畢業生大部分不會修到此上限)為例,一天8小時每週5天的上班/可排課時間情況之下,40小時減去25小時仍有15小時可以利用課間空堂進行時數執行,安排得宜即使是7小時也不至於影響同學上課、課外活動或者課後晚間打工。另外,學校的分配是以大四生優先執行為原則;當然,各單位執行的業務難易度不同,同學也都想柿子挑軟的吃,只要同學有意願要在空堂執行時數,學務處課外組與總務處事務組可以協助同學進行單位的媒合與建議,務必讓畢業生在畢業之前或在校生在9月之前完成所需時數。

6. 目前生活服務時數已經由助學工讀委員會分配到各單位,但經各單位初步回應雖然一直鼓勵同學執行時數,但同學就是不來,或許是工作及業務執行內容同學不喜歡,並非是沒有工作可做。為了增加同學執行服務時數的機會與廣度,已由學務處與總務處協調各單位減少原分配時數,近期內此部分時數會分配到各系所去執行,包括環境維護、資料整理、行政協助與系所務協助等事項,增加此配套措施,讓同學能盡快將服務時數完成。另外,會由總務處查詢及公佈仍有生活服務學習職缺與時數的執行單位,以方便同學進行媒合與執行。還有,必須強調一點,目前已有數百位同學接近執行完成或者已經完成生活服務學習時數,此顯示並非無職缺,只是同學無法找到適合的執行單位與業務,這部份就是學校的責任。若您或認識的同學有執行時數的困難,請來學務處課外組或總務處事務組尋求個別協助,業務同仁會盡量協助安排同學到仍有時數的單位,但前提是同學要不排斥執行生活服務時數與挑選業務才是。

以上簡要的回應與說明,若您還有問題與建議,歡迎來信詢問,甚至親自到課外組或總務處事務組辦公室來找組長洽詢,更甚是可以直接找學務長商談,此溝通管道都是暢通無礙。謹此 敬祝

學業進步 健康快樂

中國文化大學學務處課外組

陳宗顯組長 敬筆

民國10039

來源:生活服務學習 中國文化大學學務處留言板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ricelohas&aid=4963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