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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01 00:18:09瀏覽344|回應0|推薦1 | |
99學年度學雜費仍不調漲以安定就學( 98學年度學雜費全面不調漲安定就學 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 97學年度大專校院學雜費審議結果( 教育部宣佈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發給私校學生的助學金,各級距調高2,000元。 97學年度起,領「助學金」要做「服務時數」 【回顧】2008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學校得要求申領『助學金』之學生參與「生活服務學習」,時數及方式由學校規劃 【紀錄】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2008年3月檢討會議、4月修正會議
高雄長紅 管碧玲部落格 ( ( ( ( ( ( ( (
教育部長要負政治責任! 監察院保障人權個案【教育權】助學金是否變相要求學生工讀或參與學習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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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