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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曾志朗致全國大專院校校長的公開信(教育部)2001年5月
2011/04/17 12:20:28瀏覽304|回應0|推薦1

致全國大專院校校長公開信

2001/06/05)高教簡訊第123

各位公私立大專院校校長:大家好!

昨天是五一勞動節。本來,勞工朋友在自己的節日裡,應該充分的利用這一天好好的從事休閒及娛樂才是。但是卻有許多同胞走上街頭表達他們的呼聲,其中也有一些人來到教育部,希望政府重視勞工子女的受教權,不要讓勞工子女因付不起學費而被迫輟學。所謂人溺己溺、人飢己飢,若真有人因為我們的學費政策或標準而無法繼續學業,那真是情何以堪啊!我為此心情極為沈重,內心甚感不安。

雖說這一波景氣問題是全球性的,但無論如何國內勞工大眾受到的影響最大也最切身,而軍、公、教、農及工商各界也都或多或少受到財富縮水的影響。如果近期內學費調漲,受影響的層面恐怕不僅僅是勞工子弟而已。教育部對學雜費的調漲問題怎能不關心?因此我要在此呼籲,各校在考量學雜費收費標準時,一定要記得我們從事教育工作的理想與初衷,也要記得教育事業是為學生而存在。請大家能充分考慮當前的經濟情勢,顧及學生的負擔能力,儘量從學雜費以外的途徑去積極開源節流,加強向校友及各界募款,發揮創意提高營運效率,並依校務的輕重緩急調整其優先次序及完成時程,務期達成不調漲學雜費的目標。若仍有不得已,需要調整學雜費以挹注重要支出,也務請儘量降低調幅,並能擴大對學生獎助及協助措施,使對學生不利的衝擊降至最低。

在此,我要先向已提報今年不調漲學雜費的十餘所學校致意;也要再次懇請尚未決定學雜費標準的學校,多多考慮學生的負擔;而對於原已決定調漲的學校,更希望能共體時艱,重新考慮,以具體的行動為大眾解憂,給莘莘學子更多的機會和希望。我相信你們為學生所展現的教育家風範和所作的努力付出,必然會贏得社會大眾的欽敬,而受惠的學子及家長更會永遠感激你們。

專此 敬祝

教安

                     曾 志 朗 敬 啟

                      九十年五月二日

 

建請各校檢討90學年度學雜費收費標準6/15重新報部

2001/06/05)高教簡訊第123

有關九十學年度各校學雜費收費標準,係依據本部彈性學雜費辦理,業有部分學校陸續將調整資料報部(其中已有十餘所公私立大學校院未調整學雜費),另有部分學校尚在作業中。本部以台(90)高(四)字第九○○六三八二二號函,建請各校重新檢討九十學年度學雜費收費標準,儘量達成不調漲之目標,並於六月十五日前將學雜費收費標準重新報部。

鑑於近來受到國際經濟不景氣的影響,國內景氣低迷,失業率不斷攀升。九十學年度學雜費收費標準部分學校將予調漲,業已引起社會大眾及學生極大反應,五月一日失業勞工聯盟走向街頭並向行政院及本部陳情,五月三日立法院舉行「大學學雜費應暫緩調漲公聽會」,五月四日台灣民主學生運動聯盟赴行政院陳情,訴求重點均在陳請九十學年度應暫緩調漲學雜費。

基於考量當前經濟情勢,及失業問題較前嚴重,為減輕家長教育經費負擔,避免學生無力繳交學費,衍生更多社會問題,本部曾部長於日前致全國大專校院校長公開信中,懇請各校九十學年度學雜費收費標儘量不予調漲,如已調漲亦請重新檢討。如學校考量運作需要,非調漲不可時,亦請共體時艱,儘量降低調幅。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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