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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自主及國際與兩岸高等教育的競合(PART 2)我國推動大學自主化的成果與挑戰
2011/02/04 07:05:37瀏覽413|回應0|推薦0

建國百年全國大專校院校長會議100年1月11、12)在國立中興大學舉行,教育部部長吳清基以「大學自主及國際與兩岸高等教育的競合」進行專題演講(簡報)。

以下為吳部長演講全文,原刊載於「高教技職簡訊」49期。

 

大學自主及國際與兩岸高等教育的競合

壹、我國高等教育內部與外部的挑戰

貳、我國推動大學自主化的成果與挑戰

一、成果與挑戰

我國自83年大學法揭櫫以大學自主為核心,教育部的各項政策均是以協助大學邁入自主化作為施政的主軸,並分別從人事面、內部治理面、學校財務面、入學招生面等四個層面,著手進行大學經營體質的基礎建設。分析近十年的成果與挑戰如下:

(一)人事面

成果:

在人事方面,具體的改進作為包括:推動校長遴選一階段制、推動彈性薪資方案延攬優秀教研人員、推動教師資格授權自審、推動校務基金聘用教師。藉由前述之措施,各大學可從校長的遴選到教師資格審查與教研人員之延攬,依自身的辦學特性自訂相關章則,以遴選出適合大學本身發展方向的行政主管與教研人員。而今年的彈性薪資方案,更是實質走向公教分途,賦予大學權限及能力,以便能與國際一流大學競逐優秀人才。

挑戰:

在人事面自主化的過程中所衍生的問題,包括選舉文化導致校園內部分裂、各校對於特殊優秀人才遴選標準仍存有爭議、校內缺乏自行辦理教師資格審查意願,以及校務基金仍以樽節為主,對於自聘教師意願仍未見提高等,均使得大學人事達成真正自主的目標,仍有一段待改進的空間。

(二)內部治理面

成果:

在內部治理面,具體的改進作為包括:大學的經營與治理走向校長責任制(校務會議由原先的最高決策機關,改變為審議機關,由校長綜理校務並負經營之責)、鬆綁校內行政組織,賦予大學自訂行政組織之權限、推動大學自主治理試辦方案,朝向實質法人化的方向邁進。藉由前述內部治理層面的改革,目的乃是要賦予大學對於校務經營決策的自主空間,並建立專業的經營架構,為自身校務發展做出最好的決定。

挑戰:

由於大學內部決策機制對於校務會議與校長之間的權責分工仍處於權責不明的混沌狀態,再加上校務運作缺乏延攬專業人士進入行政體系的機制與誘因。因此,目前大學內部決策機制與治理績效尚未能充分獲得社會的信任。

(三)學校財務面

成果:

在學校財務面,具體的改進作為包括:推動績效型補助、推動國立大學實施校務基金制度、推動產學合作強化校內自籌收入、推動弱勢助學平衡學費負擔。藉由前述政策方案,目的乃在於健全大學財務狀況,賦予大學自主運用經費的彈性。此外,藉由弱勢助學方案,以平衡未來因應學雜費調整所影響的入學公平性問題,並在改善大學財務狀況的同時,確保教育的公義價值。

挑戰:

大學在財務經營面上,由於公私立大學在校內的行政管理與財會制度的內控制度尚未能妥善建立,以致於社會大眾及監察部門對於學校財務運用仍未能放心而在法規上予以鬆綁。此外,在大部分的學校中校內產學合作營運組織及運作模式尚未趨成熟,對於藉由產學合作收入提高自籌收入的目標仍有成長空間。最後,在弱勢助學措施上,仍有待政府與大學投入更多的心力以贏得社會的充分信任。

(四)入學招生面

成果:

在入學招生面,為落實多元發展及適才適所所推動的具體改進作為包括:實施招生員額總量管制、多元入學方案、開放陸生來臺攻讀學位。藉由前述方案,目的在於提供大學能因應自身校務發展與辦學特色招收適性的學生入學,並因應外界的需求與發展,調整校內教學系所的結構,以避免學用落差的情形。

挑戰:

在入學招生方面,雖然招生員額總量管制已賦予大學內部自行調整招生員額,但實務運作上,校內招生員額的調控仍受限於系所本位思考,未見從校務整體發展及外在環境需求進行通盤檢討。此外,受到少子化的影響,大學招生面臨嚴峻挑戰,部分校系已面臨招生不足的問題,系所退場與轉型在所難免。最後,開放陸生來臺所伴隨的「陸生生活適應」與「臺生就學保障」等問題,也須大學儘速著手擬定配套措施以為因應。

二、推動大學自主化的施政重點

因應內部大學功能的多樣化,以及外部全球化的挑戰,大學自主將是我國提升「大學競爭力」與「高等教育品質」的最佳政策。因此,教育部為協助大學儘早邁向獨立自主,未來仍將從人事面、內部治理面、學校財務面以及入學招生面推動各項重要措施。

(一)人事面:1.推動彈性薪資方案,協助大學健全遴選標準。2.加速推動大學自行審查教師資格,依大學發展定位適當分配研究、教學與服務之表現比重。

(二)內部治理面:1.推動大學自主治理試辦方案,逐步落實法人化精神。2.推動大學自我評鑑機制,落實自我品質管理。

(三)學校財務面:1.健全大學內控制度,贏得社會對於大學經營績效之認同。2.推動大專校院智財營運維新,提升產學合作收入。3.強化政府與大學弱勢助學機制,研議推動彈性化收費。

(四)入學招生面:1.落實招生總量管制,協助大學於招生員額中自行調整。2.強化大學對於陸生來臺輔導機制暨保障臺生就學權益。

藉由上述之政策方案,期待能進一步強化大學的經營體質與辦學責任,以爭取社會對於大學自治的信任,並落實大學自主。在此同時,大學社群亦必須認識,大學自主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大學自主乃是為了提供受教學生最優質的教育品質,而優質的教育品質則是為了使得國家社會發展在國際競爭上保持領先。因此,大學在爭取自主的同時,更應對於自身所應承擔的績效責任,以最嚴格的標準自我要求。

參、國際教育的競合與因應策略

肆、展望與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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