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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3 01:53:00瀏覽568|回應0|推薦3 | |
98學年度「致理技術學院」中途調降時數、99學年度「中州技術學院」調降時數,「南榮技術學院」調降時數,並修改切結書,未完成服務學習時數者,除繳回補助款外,並取消助學金資格。
南榮生活助學金-讓您安心就學【NJIT南榮技術學院 - 99學年度新鮮人專區】 本校針對經濟弱勢學生,除學雜費減免及就學貸款外,也提供每月生活助學金。生活助學金是要幫助弱勢家庭,提供學生每月生活費用2,000~3,000元,每月名額近七十位,為了讓學生感恩惜福,每月領取清寒助學金同學,有別於一般工讀,每月需擔任本校服務志工10小時。
南榮技術學院98學年度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共同助學金實施要點 中華民國98年7月9日經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施行 申領第一級、第二級助學金之學生於於查核結果確定後得為學校服務學習140小時;第三級、第四級、第五級於查核結果確定得為學校服務學習100小時(服務學習期間為
南榮技術學院99學年度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共同助學金實施要點 中華民國99年8月5日經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施行 有兩種版本 申領第一級、第二級、第三級、第四級、第五級助學金之學生於查核結果確定後依序得為學校服務140小時、120小時、 100小時、90小時、80小時(服務學習期間為
申領第一級、第二級、第三級、第四級、第五級助學金之學生於查核結果確定後依序得為學校服務120小時、100小時、90小時、80小時、70小時(服務學習期間為 【99學年度】切 結 書 學生 因申請共同助學金補助(含學雜費之補助),茲保證在校享有補助期間,願依規定放棄申領由政府提供之其他教育補助費及完成規定之服務學習時數,如有重複請領或未完成服務學習時數者,除繳回補助款外,並取消本助學金資格。 謹 立 立切結書人: (簽名)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97學年度】共同助學金弱勢助學方案Q&A 有關共助學生服務學習時數疑慮,生輔組列舉共通問題,請參考 1.Q:我白天上課,晚上打工(或白天工作,晚上上課)若申請審核通過後,如何履行服務時數? A:基本上服務時間由用人單位協調申請人可從事生活服務學習時段安排工作,請申請人備妥本身課表(打工時段),向用人單位協調服務時段。例:因白天需上課,晚上需打工,用人單位可協調申請人方便時段,安排早上7點至8點或中午時間履行服務學習的工作(如校園或辦公室打掃,早晚各30分鐘,或經協調可採包工方式,負責某單位某項資料整理抵免數時);若屬住校生或學校附近租賃生亦可利用第9節課履行服務學習工作。 2.Q:97學年度第1學期於97年12月公告通過申請資格,須完成服務學習時數之期限? A:需在98年10月底前完成生活服務時數(一、二級140小時、三、四、五級100小時),因助學金是每學年補助一次,故須在下一次申請(98學年)助學金開始審查前(亦即98.10.30前)完成即可。 3.Q:本校助學方案生活學習服務時數如何訂出? A:由承辦單位(學務處生輔組)依據教育部97年6月16日台高(四)字第0970101999號函暨相關規定並於97年6月26日經行政會議通過施行(全校一級主管與會)討論議決後公告實施(相關辦法可參考生輔組表單下載之相關法規)。 4.Q:生活服務學習工作內容為何? A:當財稅中心審查申請人資格符合後,學務處將名單及服務時數轉人力資源處彙整,人力資源處會徵詢本校各單位人力需求狀況,安排申請人至用人單位面試洽談工作內容及服務時段;故每個申請人工作內容可能不盡相同。如申請人無法與用人單位需求吻合,將依個案方式處理(基本上儘可能依申請人可提供服務之時段來搭配工作為原則)。 5.Q:如已申請到單位服務,於期限內卻無法完成服務時數(或用人單位考核為不合格),已撥入帳戶之助學金是否須繳回? 6.Q:本校助學方案是否會再修正? A:97學年度應不會再修正,除非教育部政策修正;今年增加生活服務學習時數之助學方案係第一年辦理,相信全國各大專院校均會面臨各種不同問題,同學們申請通過後,在執行生活服務學習時亦可能產生各種問題,請同學遇困難時可至學務處生輔組反映或尋求學校師長協助。 7.Q:為什麼今年開始申請弱勢助學計畫,要增加服務學習時數? 8.Q:我的問題在上述均找不到答案怎麼辦? A:請至綜合大樓校安中心找○○○教官協助解決,校內分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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