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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1 06:36:53瀏覽580|回應0|推薦0 | |
私立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生活服務學習」時數【99學年度】
【98學年度】 工讀助學金委員會 學生事務會議 行政會議 第一級 80 小時 80 小時 80小時 第二級 70 小時 60 小時 65小時 第三級 60 小時 50 小時 50小時 第四級 50 小時 40 小時 40小時 第五級 40 小時 30 小時 30小時 上述生活服務學習時數,若申請人為大四學生則服務時數減半。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99學年度】 學生事務會議 行政會議 第一級 120 小時 100小時 第二級 95 小時 80小時 第三級 75 小時 60小時 第四級 60 小時 50小時 第五級 45 小時 35小時 申請者需參與學務處所舉辦之全校工讀訓練,完訓後始得核予執行生活服務學習時數,全校工讀訓練參加一次兩年之內有效。 申請者如未參與全校工讀訓練,不核予生活服務學習時數。 上述生活服務學習時數,若申請人為應屆畢業生、醫學五以上學制學生、研究所學制學生,服務時數減半。 本辦法經學生工讀暨助學審核委員會、學生事務會議、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告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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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