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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08 02:16:23瀏覽636|回應0|推薦1 | |
國立屏東商業技術學院於 98 年 5 月「調高」 98 學年度弱勢助學金生活服務學習時數,係比照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97 學年度之規定,不料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卻於 98 年 8 月「調降」 98 學年度時數。 國立屏東商業技術學院:弱勢助學金生活服務學習「食髓知味」時數加碼 【97學年度】弱勢助學已支薪服務學習工讀 Q&A Q:如何找到弱勢已支薪學生來服務?
A:(1)弱勢已支薪學生名單email至各行政單位,名單上有學生應服務時數及聯絡電話,各單位可依年度分配時數找尋幾位學生面談後自行錄用。
(2)生輔組開學第一週即召開弱勢助學已支薪學生服務學習說明會,請同學積極主動至各行政單位尋找服務機會。
(3)各單位如有舉辦活動或臨時性工作須要弱勢助學服務學生可上學務處網站刊登招募公告,網址如下: 行政單位>>學務處>>弱勢助學已支薪工讀>>召募看板
Q:行政單位工作有些有延續性,擔心同學只服務80小時(25-80),工作熟悉後就必需要離開,下一同同學又要重新教起,很麻煩又不好用,可不可以只給一般工讀時數,不要給弱勢助學已支薪服務學習時數。
A:(1)一般工讀金額是由全校學雜費中提撥一定比率做為獎助學金中的項目之一,近年由於獎助學金項目增多,分配至一般工讀金額減少,加上學生工讀金由70元上漲至95元,必定導致全校一般工讀時數減少,故今年全校一般工讀時數行政單位打8折,學術單位打5折,由於現狀將成為往後常態,本組遂規劃弱勢助學已支薪學生服務學習計劃,盼此能多少解決各單位工讀時數不足之窘態。
(2)由於學生服務時數為25-80小時(80小時同學較多),各單位使用時儘可能派遣學生做一些比較沒有延續性之工作,如:影印、打字、送公文、跑腿、打掃辦公室、stand by接電話後留下聯絡電話….。
(3)各單位可從同學的工作能力及服務態度中發現優秀同學預約下年度繼續至本單位服務80小時,或服務80小時結束後轉為使用一般工讀時數中之弱勢工讀(紅單)。
(4)請各單位支持本項計劃,優先使用弱勢助學已支薪學生,若學生沒有服務完成規定時數將影響學生下年度申請助學金之資格。
Q:各單位錄用弱勢已支薪學生服務後該如何核銷?
A:(1)請填寫弱勢已支薪服務學習時數簽到表(黃色單,用完自行影印),每月月底前由單位主管核章後送生輔組登記,生輔組彙整並上網登錄公告,方便各單位查尋每月使用時數及學生已服務時數。
(2)由於弱勢已支薪學生服務學習金已於97-2期初先行支付(學雜費減免),學生無需提供郵局帳號。
Q:各單位有如有預定未來工作需求(如非當月份、或10、11、12月),可否先將應徵服務工做之學生預定下來?
A:可以。請同學填寫弱勢已支薪服務學習時數簽到表(黃單)學生基本資料及工讀單位,下方單位主管欄蓋章後手寫註明”預定於?月服務”影印乙份送交生輔組備查即可,以利同學下年度(每年9-10月)申請補助資格審核。
Q:假設弱勢學生應服務時數80小時,可否跨單位服務,以求儘早完成?
A:可以,弱勢學生可跨單位工讀。但須填寫不同弱勢已支薪服務學習時數簽到表。假設同時於圖書館及文書組服務,每月月底一樣須填送2份弱勢不支薪服務學習時數簽到表,請工讀服務單位主管蓋章後送生輔組核銷時數。
Q:應屆畢業生最遲該於何時將服務時數核銷?
A:最遲於6月底前服務完畢並完成核銷,否則將會影響同學領取畢業證書時間,請各單位優先使用應屆畢業生。
Q:各單位如工讀時數不足或有新增活動及工作,可否增加弱勢助學工讀時數以因應?
A:可以。請填寫弱勢已支薪工讀新增時數申請表送生輔組嘉琪登記即可,不需簽呈,學生助學補助已先給,不會構成學校年度負擔,請大家儘量優先使用弱勢已支薪工讀學生,減輕本校一般工讀金支出負擔。(申請表email至各行政單位)
Q:學生原本即在各單位工讀,若也領有弱勢助學工讀金,是否有規定須先核銷弱勢服務時數?可否同時進行?
A:(1)無特別規定,弱勢已支薪服務時數僅規定須於年度內服務完畢,學生可選擇集中一個月服務完畢亦可分散於數月服務完畢。
(2)假設學生本月於行政單位服務40小時,學生可選擇核銷20小時弱勢已支薪服務時數(黃單),剩於20小時報領弱勢一般工讀時數(紅單),這樣學生下個月即可領20小時一般工讀之工讀金,生活費不至發生困難。 公立大學校院時數排行榜【98學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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