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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道金章 - 40 - 耗人貨財
2020/03/01 22:08:38瀏覽110|回應0|推薦0

本堂主筆司  到

人生塵世苦海中,勸莫貪心心悟空。

慈善濟貧恤孤寡,化解冤孽勿爭強。

談耗人貨財

貨,貨財者,我行物產之精華。由天不愛道,地不愛寶,化友而成,所

以供日用之需也。耗者,有意耗散。大則唆人爭訟,引人嫖賭。小則需

索飲食,誘喫巧味,及演唱戲曲,無故枉費耗費之類。在耗之者,或逞

一時豪興,或肆一時忌刻,以為所耗在人,一己足以快心,不知貨財既

屬於他人,人之抑事俯畜攸關,彼自耗之,其罪在彼。因我耗之,其罪

在我。惟願鄉黨鄰里互相勸戒,勉其勤儉,杜其驕奢。則財不貪天,貨

不棄地,亦挽回風俗之一端也。昔丁湜遇相士,許以大魁,書壁云:今

科狀元是丁湜。越數日復過,驚曰:氣色大變,必有損德。湜曰:曹設

計贏同年友,錢六百串,盡還之何如。答曰:既有悔心,神必知之。言

:必在五人之下矣。後果第六。

今宵降筆淺談幾言,望等體會。悟之!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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