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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法務部長黃世銘的肺腑之言
2010/03/16 07:49:16瀏覽1341|回應1|推薦1

640263337 代法務部長黃世銘
「多久改革司法?」黃世銘:『上帝也沒辦法!』
看吧!一個終身為檢查體系奉獻的前北市地檢署檢察長、如今更獲檢察總長
被提名人、及銜命代理法務部的黃世銘法務部長。當舉目滔滔盛贊不絕,國
人額手稱慶舉薦得人,期盼我國司法「終於」有望重現生機的期待之時,想
不到當他被問到:「多久可以改革司法時」,這被贊稱的「海瑞清官」黃世
銘竟然答說:這是即使『上帝也沒辦法的事』!言下之意,顯然改革司法何
止難如登天,根本就是個病入膏肓、無解的習題。

其實,俗語說:「內行看門道、外行看熱鬧」。台灣醜陋司法挾權顢頇台灣
人民百年,這是每一位稍具人性的司法從業者隱諱不公的真相,然國家為倚
持這鏟除異己的司法利劍,多年來不斷假改革之名,制定更多有利於自肥、
自保條款(如假獨立審判原則、假三位法官陪審制、、),足令不肖司法貪
官挾權肆無忌憚巧令飾非,為圖私利為所欲為。而政府卻不斷製造司法公正
清廉假象,以蒙騙無知大眾、。然而日夜在司法檢查體系打滾多年,看盡台
灣醜陋司法文化的黃世銘準檢察總長,當被問到:「多久可以改革司法」時
,脫口而出的竟然是:這是即使『上帝也沒辦法的事』!若果這句話是在問
扁狗腿前總長陳聰明、盧仁發、或扁狗腿前法務部長施茂林、前調查局長葉
盛茂等人時,肯定標準答案是「喔、、哦、、這我們已有計劃、、」。

所以,當大眾驚嘆、失望何以黃世銘竟然答說:這是即使『上帝也沒辦法的
事』時,在我看來,這句話並非沒擔待、逃避責任,顯然黃世銘一點也不戀
棧這個職位,同時這也給了司法貪官們一個明確的挑釁的信息,同時在告誡
馬政府,改革司法要破釜沈舟,當然一方面也在告訴國人,台灣要改革司法
,就算耶穌在世也無能為力!他奶奶的只有我這笨傢伙,不知死活的跟醜陋
司法鬥了十五年,明知不可為,卻依然準備把命也賠在這裡!

『上帝也沒辦法的事』,儘管這只是黃世銘隨性而發的一句話,卻也道盡了
我們司法改革之路,非但艱辛、且遙遙無期,此亦印證了本人一再苦口婆心
諫馬政府,應不惜動搖國本,一舉割除司法毒瘤,否則台灣人民永無安寧可
言,任誰來執政也改變不了醜陋司法殘害人民的事實!

再次陳情文 99.02.18
敬愛的 馬總統您好:
台灣人民總算捱過了八年黑暗、慘痛的爛扁獨裁統制時期、。惟遺憾的是,
此期間捱不過來,全家燒炭、跳樓、上吊自殺者也不在少數、。還好、民飽
受不義司法煎熬了十五年,也總算捱到看您上台的一天。在屏東千喜公園的
最後一場造勢晚會上,看您拖著疲累的身子、沙啞的喉嚨,辛苦的拼出激勵
的口號、、在台下的我渾身顫抖淚如雨下,真怕您身子撐不下去、。(很抱
歉、飽受創痛的人或憂鬱患者較容易見景傷情)說實在的「選戰」還真不是
人幹的對不對?!

民是一甲級環保工程業者,民國78年間首以生物工程法有效處理當時難以
解決的養豬廢水處理問題。81年間為響應李前總統將台灣推向亞太金融中心
的理想目標,而準備將公司遷入高雄都會區,因而於81.5.2日由報紙廣告向
高雄陸發建設公司一口氣購買三戶辦公室及三個停車位。誰知竟受不實廣告
詐欺,為索回購屋款項,小小不實廣告詐欺案件,竟受累累不義司法而纏訟
至今已近十五年,民唯有犧牲在醜陋司法塔下。

沒上過法庭的人總以為法官應該是公正的,法院更是人民賴倚的最後一線
生機、。可到了法庭才知道,這代表著國家至高無上的權威,號稱人民唯一
賴倚的最後正義防線,原來更有著為數不少的司法官們,為「私利」在法庭
上利用職權證明「這是他的法庭、他的世界、一個醜陋人性弱肉強食的世界
,不照他的遊戲規則來,就會被犧牲」。人們不能怨天尤人,只能自求多福
,但、好人一樣會被逼上絕路,一樣會變壞,「法院」更是為這種好人製造
這種機會的關鍵地方。在此,善良不見得能得到尊重,天理正義不見得能獲
得伸張,好人…在此一步 步 被 逼 上 絕 路 、。

因此,走上法院根本是個錯誤,因為民發現,民對抗的不再只是被告一個對
手,擁有絕對裁判權力的法官,才是我致命的敵人,連我聘請的律師,也背
地裡成為被告的團伙,原因就是,被告是個財大氣粗的建商。

十五年來我因而家毀人亡,失去家庭、事業、失去所有,一個人一庭庭一審
審日復一日忍受煎熬,終於民事費了近六年,終三審確定判決勝訴,惟在高
雄地方官勢袒護下,被告全然目無法紀,至今依然分文不還。刑事自訴詐欺
告訴費了七年餘,一審即費六年連換四位法官還判被告無罪,二審二年換兩
組法官判被告六月徒刑易科罰金了事,還違法讓被告上訴。刑事附民損害賠
償雖部分勝訴,但可別認為判勝訴就代表法官公正無私,即使事證明確,然
已吞下賄賂的貪官頂多給個部份勝訴而已、、

您也是一位典型的司法受害者,記得讓您痛心的特別費案,因檢察官筆錄不
實而翻案,一時間檢察官的不實筆錄故入人於罪,遭受口誅筆伐為人民所不
恥,那是因為您是 未來的 馬總統,若換成別人,則我又多一個司法受害者夥
伴了(為此民自組地球村司法受害者協會)。可檢察官並無裁判權力,故其不
實筆錄尚有司法最後防線給予一線生機,而具裁判權的司法官們,如為私利而
為行賄一方蒐集有利筆錄證詞時,則何止筆錄不實,最常見的手法就是;
1.設計陷阱套取一方不利供詞、
2.扭曲當事人證詞原意,法官依其意指使書記官記錄成有利行賄方、或不利相
對人之證詞(也就是技術性的篡改筆錄)
3.指示行賄方提出有利之偽證人,設計製造成硬咬之偽證,
4.法官、行賄方、偽證人三方密謀配合錄取其偽證人之不利對造筆錄(串供)
5.公然直接教授行賄方以錄取有利筆錄,
6.於喻告宣判後再為行賄方另開調查庭,以製造有利筆錄達到判決偏袒一方
之目的。
7.對不利於行賄方之真實事證故不調查。
8.故對對造方有利陳述不記載於筆錄上、、等等,皆為不當取證之不實筆錄
不法行為,其他如:
※無正當理由蓄意拖延審判,
※不就當事人訴狀主張審酌,
※故為行賄方引用似是而非之有利判例,
※不依法勘驗現場或勘驗草率、
※對應注意事項故視不見,
※枉法裁判,
※判決避重就輕重罪輕判、重責輕罰以達袒護成就斂財目的、等等枉法手段
不一而足。

以上司法官A錢手法皆為本人十五年來所受之親身經歷,身為台灣前法務部
長的您、以及律師們、司法院、法務部、調查局等都清楚法院裡的此一陋
習。然而爾等卻坐視不肖司法貪官們每天庭庭審審為私利如豺狼般撕裂苦
難的人民!

十五年來,民孤軍奮戰,如覘上肉無助的任憑一群豺狼般庭庭審審無情的
摧殘,如今民準備即使獻出生命(因飽受恐嚇威脅),也得給這些司法貪
官迎頭痛擊,可我的力量何其薄弱,民就像大象腳下的一隻螞蟻,孤獨的
舉起拳頭向大象嗆聲:「您姆腳好、吃那麼飽,你就不怕撐死嗎!」唉、
無恥的大象竟然和爛扁一樣說:「啊蕪、你要給我怎樣?」。

百年來、台灣司法為人民所詬病,「台灣司法黑壓壓,有錢辦生、無錢辦
死」,「法庭無公理正義、法理千條不值黃金一條」,輕輕的幾句話,卻
沉重的壓在司法受害者身上永遠暗無天路。在太平年代、和諧社會,益見
其等手段齷齪卑劣,而在我政府高倡司法治國,講就人權的今天,不肖司
法貪官屢屢目無法紀行徑,實屬罕見,其等人的惡劣行為,是對台灣文明
社會的挑戰,對國家司法尊嚴的挑戰,是人類弱肉強食的惡質本性呈現。
他們共同的違法目地,是為了謀取其個人財富之累積,在講人權、有法制
的國家社會,這是更加嚴重的罪行,全國人民都被這種無恥的陰謀行為所
威脅,生活受到如此齷齪的行為所破壞。

人們總是在被毀掉一輩子的努力、失去親人、深受其害後,才能真正意識
到醜陋人性的可怕。沒有人否認,生命是可貴的,因為對每個人來說,人
生都只有一次機會。當知、沒有人能決定自己的生命,君令或不可違,父
命或不可逆,但是千萬記住,即使處於王權之下、霸者之前,人、不可不
問一己良知,當面對上帝的審判,不可推說、當時是迫於無奈,或者推說
、當時是權宜之計。一個正義的君子,不可行不義之事。

十五年來,民曾於88.8.28向貴府第三局陳情控訴在案,惟至今不獲回應,
當然在爛扁擁抱司法利器帶頭貪腐的時期,人民有何道理可言。故民化身
抗爭者,與吳○玲、吳○葉、蔡○鈴、、等人屢於總統府、司法院、立法院
四處抗爭,為參與紅衫軍情願流落台北街頭四個多月,對政府根本不抱希
望。如今好不容易讓爛扁這個世紀大騙子醜陋下台、、民期待能從此一掃
陰霾,讓我國司法天空撥雲見日,誠如 王部長所言,讓他們再也不敢貪!
貪、貪??(只是、如今看來何其諷刺,根據本人十數年留存法庭數據,
足證司法貪官於法庭上堂而皇之的枉法行為,何止於令人髮指)。

可還記得「國際透明組織」最近發表的二○○七年整體性貪腐報告在六十
二國近六萬名受訪者的問答中,台灣民眾認為本國「司法敗壞」的比率高
達百分之六十五左右,把台灣的司法敗壞程度打落到全球最差的三分之一
以下,排名約在委內瑞拉、俄羅斯和摩洛哥、塞內加爾之間。台灣原已躋
身新興發展國家,但在司法形象的指標上,卻遽然蒙上了非常落後的形象。
所以民不禁要問:「您認為目前我國的司法官們(1655人)有幾成是清廉
公正?他們保證決不為利所驅,真能在法規上做公正的評判嗎」?相信嗎?
民十五年訴訟過程所見十數位法官中,無一正者。

知道我們的法庭有多黑暗嘛?本小小不實廣告詐欺案件,84年高雄地院一
審時,莊飛宗法官明顯配合被告枉法取證,未予證人具結,卻利用被告公
司員工虛偽證詞,套以逾除斥時間為由而駁回本案(如民88.8.28及93.4.
15之控訴陳情檢舉函,唯至今依然如石沈大海)。

本案上訴二審,高分院曾錦昌法官在宣示辯論終結期日後,突然再開調查,
公然指示被告帶其一審時出任偽證之員工,再出庭再錄製予被告有利偽證,
唯該兩名偽證人同時於法庭翻供,致無法達到再串供目的,然曾錦昌法官竟
然當庭指示被告,回去再尋找一能指證原告違除斥時間的證人出庭。雖被告
第三位偽證人證詞依然虛偽不實,但曾錦昌法官依然以此為由駁回本案!(
如93.4.15、97.07.01控訴陳情檢舉函筆錄證詞)

85年本案本人聯合五名受害者向行政院公平會提出申訴,經公平會南下現場
勘驗,證實被告公司為不實廣告而處分,86年再予處分確定,惟曾錦昌法官
為達私利,根本無視公平會處分依據,足證不肖貪官枉法猖狂到何種地步。

民不信「天下烏鴉一般黑、不信司法正義永遠喚不回」,為此本案提出刑事
詐欺之訴,然而、、原來更黑的在裡頭,實一言難盡,所有不法筆錄、事證
,不如民直接挑到中正紀念堂作長期展示。

「法律」是一個國家用來保護善良人民的誡律,法律明確理定了,什麼事我
們不能做,否則就要受懲罰。所以法律是國家安定的力量,如果司法官們都
能緊守分際,都能公正的依照法令依據,合於公理正義,那台灣今天的社會
將更和諧,經濟更穩定人民更安樂不是嗎?!而當人民飽受不義司法的摧殘
時,該怎麼辦呢?有申訴管道嗎?還是得像那位死在行政大樓角落達半年才
被發現的紅衣女子般、、唯有到司法院樓上自焚跳樓死給大家看呢?!

記得您的在就職演說中提到:「新政府另外一項重要任務就是導正政治風氣
,恢復人民對政府的信賴」。「新政府將樹立廉能政治的新典範,嚴格要求
官員的清廉與效能」。我希望每一位行使公權力的公僕,都要牢牢記住「權
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的腐化」這一句著名的警語。我們一定要
做到:政府全面依法行政,行政院依法對立法院負責,司法機關落實法治人
權,考試院健全文官體制,監察院糾彈違法失職。現在是我們建立優良憲政
傳統的最好機會,「我們一定要牢牢把握。在憲政主義的原則下,人權獲得
保障、法治得到貫徹、司法獨立而公正、公民社會得以蓬勃發展」、。呵呵
真是好聽、三房兩廳、。

惟整頓百年無人能治的司法沉痾,沒有那麼容易,比之之前李登輝總統,
曾於87年公開批評高雄地區法院是全國最黑暗法院,此話一出就被該處法官
叮得滿頭苞。爛扁更是挾司法利器營私舞弊之罪大惡極。現在僅靠您與王清
峰法務部長合作(呵、下台啦,當律師還偶有作為,當部長卻只會放屁),
即使再加入司法院、及監察院,團結一致全力起來捍衛司法正義,恐怕也非
輕鬆容易,因為、這些不肖司法貪官雖看似個人行為,其實他們是一夥夥且
已是盤根錯節、根深柢固,有錢大家A彼此心知肚明,所以官官相護,誰也
不願搗毀這國家賜予的無上A錢的好制度、好地方、。

所以只有倚靠人民龐大力量作後盾才有可成之機。當然一切成敗關鍵還是在
您執行的力度上,為此民僅代表台灣千千萬萬司法受害者懇求您,為保司法
威信、鞏固人民信任政府、信任司法公義,請求 馬總統、應不惜動搖國本,
徹底整肅我國百年黑暗司法沉痾、嚴懲不肖司法貪官、危害司法敗類應除惡
務盡。以振司法公信、以杜黎民百姓飽受不肖司法貪官枉法荼毒。此乃黎民
切膚之痛、國家當務之急。民於此百拜懇求,幸記幸記!
謹頌,身康体健、國運昌隆!

致 中華民國總統府 馬總統 英九先生 公鑒

陳情人:○○○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二月十八日星期四


□「多久改革司法?」黃世銘:『上帝也沒辦法!』
更新日期:2010/03/15 18:38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檢察長被提名人黃世銘上週到立法院備詢時,主張44名已經判決確定的死刑
犯應該依法執行槍決,被認為是造成前法務部長王清峰下台的導火線,現在
他成了代理部長,綠委今天(15日)再問他何時要執行槍決令?黃世銘說,該
負的責任他不會逃避,但目前44案都還在閱卷中,換句話說不會這麼快執行。

「現在不方便答覆好不好?這是對國會的尊重,私人問題不方便回答,好,
謝謝!我要到洗手間去要不要跟。」記者輪番上陣,總長被提名人黃世銘不
說就是不說,「司法鐵漢」果然不負盛名,現在就讓綠委挑明問,何時要執
行44名死刑犯的槍決令?

民進黨立委李俊毅質詢表示,「44位(死刑犯)裡面,需要再閱卷的有幾位?」
黃世銘答覆說,「他們全部都在閱卷,代理部長依照法律規定,應該做的、
可以做的,我絕對扛起責任來做,絕不逃避。」

李俊毅緊追不放,甚至直批就是因為上週到立院,黃世銘表態認為要依法行
政才逼走王清峰,李俊毅說,「這是你引起來的問題,讓王清峰部長被政治
謀殺了」,黃世銘回答表示,「這個我沒辦法接受,當時(來備詢前)我就請
示王部長對這個(死刑犯)問題,是要明白的誠實的回答還迴避呢?她說你就
明白照你的誠實來回答。」結果,李俊毅補上一句「那你不是謀殺啦!你是
當場剌殺王清峰」。

老老實實把和王清峰的對話過程都說得一清二楚,耿直的個性還直接反應出
來,立委郭素春問起檢察體系多久時間內,一定會讓它煥然一新?黃世銘竟
說「我看上帝也沒辦法」,郭素春啊了一聲說,「這樣就不要改革了」,黃
世銘改口表示,「全力去做,全力去做」。

黃世銘表示,「聽說我要接總長,他們都很擔心採訪記者採訪新聞採訪不到
,怕被他們老闆K,所以我在這裡呼籲媒體的老闆要原諒記者。」一板一眼
的率直,看來連藍委都有點招架不住。(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林穎秀、
陳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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彗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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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
2010/03/27 10:56

法務部司轄檢偵調設在行政院下支單位 院長總統高官恣意妄為高枕無憂

制度之瑕疵非檢察總長能力所能改  只盼~檢察總長盡心於本業還民公道

早安~reds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