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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8 04:48:59瀏覽1118|回應0|推薦65 | |
不久之後,又聽見陣陣哭泣之聲逐漸接近此地,原來是女子的父母兄弟以及鄉里之中的一些長者,一起抬著一副棺材前來,準備為女子收屍入殮辦理後事。一行人進入宅邸內後不但見到女子活得好好的,身旁還站著一名陌生男子,大家都驚訝得詢問女子發生了什麼事,女子口拙說不明白,郭元振就拿出了那一隻鮮血淋漓的大豬蹄子,主動向眾人說明了事情經過。那幾名長者聽了之後都很生氣,認為郭元振這個毛頭小子不知輕重,居然傷害了此地供奉的神明,怒斥說:
「烏將軍,是鎮守本鄉的神明,鄉民們供奉祂已經很長一段時間了,因此大家每年獻給祂一名女子為妻,這才沒有其他的憂慮之事發生,若這份獻禮獻得遲了,就會出現風雨雷雹等災害肆虐。為什麼你這一個迷路的人無端傷害我們的神明,將使得災難降臨、傷害百姓,我們是有什麼地方對不起你呢?既然如此,應當殺了你祭奠烏將軍以陪罪,不然的話也該將你捉住綁起來送交官府嚴辦。」
說著就揮手招呼同行的年輕人們上前要捉住郭元振。郭元振不卑不亢的對他們說:
「你們這幾位老先生白活了那麼些年歲,卻還是不能通曉事理,我雖然年少,卻也已是個通達天下道理的秀才。你們先聽我說一句:這神明奉天帝之命鎮守一方土地(註),不就像是諸侯受命於天子而劃分並治理天下州府一樣嗎?」
老先生們都點頭同意說:
「是這樣沒錯。」
郭元振接著說:
「如果諸侯仗勢獵取轄區內的美女供自己享樂,天子知道了能不生氣嗎?如果諸侯仗勢殘害虐戴轄區內的百姓,天子知道了能不下令討伐他嗎? 假如這個你們稱之為烏將軍的是一個真正的神明,先不說神明不會有著大豬蹄子,上天又怎麼會任用一個淫蕩邪惡的妖獸擔任守護一方土地的神明呢?況且這類淫蕩邪惡的妖獸,原本就是天地之間有罪的畜牲,我郭元振秉持正道誅殺了牠,這又有什麼不可以? 你們這些村中長老之間面對此事卻沒有正直之人出面仗義直言,才會使得你們村中的少女年年橫死於這妖畜之手,如此累積的罪行已然震動上天,你們又怎麼知道不是冥冥之中上天藉由我的手來除掉這個淫邪的烏將軍呢? 各位若能聽我的勸告,我一定會幫你們除掉這個烏將軍,你們以後也就再也不需要為獻祭女子送婚配之事而憂慮。你們覺得怎麼樣?」
聽了郭元振的話,鄉人們這才恍然大悟,並且高興的說:
「我們願意聽從你的建議,除掉這個烏將軍。」
既然有了共識,郭元振就召集了村中青壯數百人,各自拿著弓箭、刀槍甚至鐵鍬、鋤頭(註)之類的各式農具,分派成若干小隊伍,以郭元振為中心相互呼應、各自跟隨而行。郭元振循著血跡一路追尋,才走了二十里左右,那血跡便進入一處大墓穴中。郭元振就下令大家團團包圍著這個墓穴,然後下令開挖(註)。
隨著洞口逐漸擴大,已經有如一個大甕甕口大小的時候,郭元振讓人將柴薪乾草綑綁成一束,點燃後投入洞中照明藉以窺看洞中情況。但見洞中猶如一個極大的房間,有一頭大豬、沒有前左蹄、血跡斑斑的倒臥在地。這頭大豬被火把的火煙驚醒,頂著瀰漫著的煙霧朝洞口衝出想要逃走(註),卻無法突破包圍而遭眾人擊斃當場。鄉民們為此高興的相互道賀,並且集資湊了一筆錢要送給郭元振作為謝禮,郭元振並沒有接受,辭謝著說:
「我作這件事是想要為民除害,不是靠販賣獵物牟利的獵人啊。」
那一名獲救的女子則向他的父母、親戚辭別,說:
「我幸虧得到郭恩公的幫助才能活著再次為人。身為你的親生女兒,雖然曾被獻給那豬妖為妻(註x2),但仍尚未出閣與那豬妖成為夫妻,因此也沒有什麼可殺的罪名能安在我的身上。但如今你們貪圖那五十萬錢就私下答應將我嫁給那妖獸,還狠心鎖門而去,這些豈是親人該作的事!今日若非是郭恩公的仁勇之舉,我那裏還有活著的可能?所以可說是我已經死於父母之手而生於郭恩公之助。請讓我此後便跟隨郭恩公而去,我也不會再懷念這個故鄉了。」
說完就哭著拜別父母,然後轉身要跟隨郭元振離去。郭元振一再的勸解(註),希望女子能打消這個念頭,但女子堅持要跟隨郭元振以報答救命之恩,郭元振最終也只能答應納女子為側室。之後女子也為郭元振生下了幾名兒子,郭元振也仕途順利、飛黃騰達,歷任大官之位,甚至二度拜相。
如此看來,官祿、婚姻等這些事都是生前已經註定的,像這名女子雖然出生在與郭元振相隔遙遠的地方,而且還被貪財的父母拋棄要被獻祭給妖獸,但鬼神最終還是無法傷害她,這就能說明「因緣天註定」了。
----- 偶素分隔線 之 備註 -----
註:有的原文版本中此處無「之命」二字。
註:「钁」,音「決」,又稱「鋤頭」,一種形似鎬的刨土農具。
註:「斸」,音「竹」,大鋤頭,作動詞則為挖、砍之意。
註:「突煙」,本指煙囪里的炊煙,此處按字面解,即衝出煙霧之意。
註x2:「託質」,寄託。 「血屬」,有血緣關係的親屬。
註:「援諭」,引用各種理由予以說明。
改編自 《玄怪錄》
原文:
《玄怪錄》.卷一.郭代公
代國公郭元振,開元中下第,自晉之汾(ㄈㄣˊ焚),夜行,陰晦失道。 …… 未幾,火光照耀,車馬駢闐,二紫衣吏入而復走出,曰: 「相公在此。」 …… 俄聞哭泣之聲漸近,乃女之父母兄弟及鄉中耆老,相與舁櫬而來,將收其屍以備殯殮。見公及女,乃生人也。咸驚以問之,公具告焉。鄉老共怒殘其神,曰: 「烏將軍,此鄉鎮神,鄉人奉之久矣,歲配以女,才(纔)無他虞。此禮少遲,即風雨雷雹為虐。奈何失路之客,而傷我明神,致暴於人,此鄉何負?當殺公以祭烏將軍,不爾,亦縛送本縣。」 揮少年將令執公,公諭之曰: 「爾徒老於年,未老於事。我天下之達理者,爾眾聽吾言。夫神受(承)天之命(或無此「之命」二字)而為鎮也,不若諸侯受命於天子而疆理天下乎?」 曰: 「然。」 公曰: 「使諸侯漁色於國中(或為「中國」二字),天子不怒乎?殘虐於人,天子不伐乎?誠使爾呼將軍者,真神明也,神固無豬蹄,天豈使淫妖之獸乎?且淫妖之獸,天地之罪畜也,吾執正以誅之,豈不可乎!爾曹無正人,使爾少女年年橫死於妖畜,積罪動天。安知天不使吾雪焉?從吾言,當為爾除之,永無聘娶之患,如何?」 鄉人悟而喜曰: 「願從(公)命。」
公乃令數百人,執弓矢刀槍鍬钁之屬,環而自隨,尋血而行。才(纔)二十里,血入大塚穴中。因圍而斸之,應手漸大,如甕口,公令束薪燃火投入照之。其中若大室,見一大豬,無前左蹄,血臥其地,突煙走出,斃於圍中。鄉人翻共相慶,會餞(錢)以酬公。公不受,曰: 「吾為人除害,非鬻獵者。」 得免之女,辭其父母親族曰: 「多幸為人,託質血屬,閨闈未出,固無可殺之罪。今者貪錢五十萬,以嫁妖獸,忍鎖而去,豈人所宜!若非郭公之仁勇,寧有今日。是妾死於父母而生於郭公也。請從郭公,不復以舊鄉為念矣。」 泣拜而從公,公多方(歧)援諭,止之不獲,遂納為側室,生子數人。 公之貴也,皆任大官之位。事已前定,雖生遠地而棄焉,鬼神終不能害,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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