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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13 00:19:55瀏覽1392|回應1|推薦31 | ||
現實生活的惡劣品行我已容忍了10幾年還不足夠,竟意尤未盡得搬上聯網續演。 爲了不使好友與老人家爲難,也想說得饒人處且饒人,因此接受林楓的建議讓對方寫一封道歉函,好讓對方有個臺階下,也可讓事情就此落幕。
我對這樣的説法厭惡至極點,這簡直是菜市場三姑六婆的所為,把16年的惡劣行爲變成一件水準,格局都低下到不行的是非。如此的攻於心計,知道我討厭這種低級行爲,所以再怎麽樣都要把我一起抹黑,真的讓我憤怒到極點。
以下是VI貼在她的最好朋友愛華留言板以及發表在寫下心情後由刪除得説話:http://blog.udn.com/aiqi66/guestbook 前話省略 最後...讓我覺得更冤枉的...是她一直冤枉我十幾個朋友都是我的分身...還好今天我小妹小玲...為了我請他們吃飯才能證明我的清白...妳應該記的小玲吧...妳來台灣她有開車帶妳們出去玩......她是一個非常公正的人...是我錯的地方她都會直接開罵我.....(省略)但是今天我一直被人冤枉有分身...她也一定挺我挺到底還會去證實...這就是她公正的個性... 甚至...Rebec這件事她也說過..我傷害Rebec在前...Rebec傷害我在後...所以她也講各打 50大板...她也教我衝動的個性由頭到尾要改掉...所以她並沒有完全偏袒我...今天要不是Rebec又說他們是我的分身...小玲也不會跳出來批判她... (鬼話一推 ,省略) 我從今天開始決定聽我大哥的話...不論妳們是否同意...我都一律不再回應...除非Rebec願意把她和我的不堪都攤開讓UDN的網友知道... 那我會奉陪到底...如果不是...我真的沒有那種美國時間浪費在網路上... 這是什麽X話,是的,全都是分身,我說的。每個分身都真有其人。申請一個賬號,再把他們幻想成哪個人即可,不是嗎?連妳哪個忙得不可開交的大哥也有個賬號上網寫文章了,不是嗎? 甚至...Rebec這件事她也說過..我傷害Rebec在前...Rebec傷害我在後...所以她也講各打 50大板。 呸!50大扳?妳夠膽的再説一遍。誰是小玲?她怎知我傷害妳?我傷害妳什麽?錢寄得太少?壞話讓妳說得不夠多?
我都一律不再回應...除非Rebec願意把她和我的不堪都攤開讓UDN的網友知道... 那我會奉陪到底...如果不是...我真的沒有那種美國時間浪費在網路上... 公然恐嚇? ————————————————————————————————————
所謂的道歉信??尚要林楓不斷的引導之下卻還寫的如此不盡不實! Rebec在我最困難時也借過我四十幾萬台幣 (相識16年,妳那天是不困難的?妳僅拿走這數目?)
—————————————————————————— 寫完道歉信,卻讓我無意之間在芭樂城看到這篇 我最親愛的✽ 貓 ✽:2008/03/02 15:03 我不清楚妳之前與大老鷹姐姐的事...但我與大老鷹姐姐之間事妳完全誤會了...大老鷹姐姐只是基於Rebec與我都是她的共同朋友...而努力作調解...她的文都是在與我討論過後寫的... 我要再次澄清...Rebec待我如?...對我情意深重...過去我太過蠢...沒有慎選朋友...以致造成Rebe不可彌補的傷害...這也是我對UDN灰心至極的原因... 我不會在UDN了...但我很感謝Rebec...小妹淘氣小貓...焦俊...✽ 貓 ✽ 真的夠了,現今連那封所謂的道歉信都屍骨無存。 我並不希罕什麽道歉,這許多年已道歉了N遍,這只是個讓妳下臺的梯階,一封毫無價值,不名一文的道歉信,可以省了,不必不斷的耍花樣。 同步刊心之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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