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7/02/08 10:41:52瀏覽165|回應0|推薦1 | |
2007/02/08 ==GORE-TEX
「這件夾克將近一萬元,可以當雨衣穿呢!好看、耐穿又不失流行感,是不是呢?」兩年前,我的他送我一件GORE-TEX紅色透氣式夾克時如是言。
我真的照辦了,朝陽升起,就收納起來。 一直到紅衫軍成軍起,我轉為朝朝頻顧惜,夜夜不相忘。 然後,紅衫浪潮褪去,我也冷凍啦!
然後,又一直到研一新生要作班服,有學弟主張要以「名牌衣服」來製作班服!GORE-TEX 的話題,重新被提起,也惹我長思。
我愛名牌,可並不迷信。能不能擁有,也不是那麼重要。 我喜歡那氣質高雅的熟男熟女,因為==腹有詩書氣自華,把普通的衣服穿成…華服。相對了,我也看不慣那些衣冠禽獸、或只有美麗的皮相者。
嗯,年華消逝如風,現在的我,也只有剩下…氣質可以被拿來…恭維。 幾天前,才被大學的同窗誇過。 更早前去國家文藝基金會洽公,卻誤闖隔壁芳鄰==3M,那美麗櫃檯小姐指點後,轉身離去時,她說,我一看就知道,妳氣質這好的,絕對是找隔壁的。
嗯,暗爽。奇怪,談GORE-TEX的話題,變成….。閃了! |
|
(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