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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08 03:32:56瀏覽3411|回應44|推薦179 | |
盼了十個多月,終於把姐姐給盼回了。那天,我娘將我裝入袋袋裡不但不跟我說要去哪,還去超市買了氣球和一大把的玫瑰花,我就知道準是要去機場接姊姊了。一路上,我很安靜,輕聲的哼著,馬麻還以為我暈車咧。真是小看我,這四十分鐘的車程哪難得了我。我只是在醞釀情緒,要見我日夜想念的姊姊罷了。。。 車子一到舊金山機場門口,媽媽把我裝入姊姊做的王八袋裡面,我不時的露出鼻子聞一下外面的味道,突然間有股熟悉的味道伴隨著「Diva, Diva!」的叫聲;是姊姊沒錯!我使勁地哀嚎了起來,探出整個頭,俐落的搜尋姊姊的方向。。。然而,圍著我的卻是一堆陌生的阿兜仔,還有一個類似警察裝扮的傢伙直盯著我。我娘忙著跟大家解釋,因為是來接姊姊的太興奮了,絕對不是受了虐待啦,還好姊姊馬上出現在我眼前,我再度卯足勁的哀號,警察伯伯才一付不可置信的搖著頭離開。(我想那時我娘的臉一定是黑青的。。。)可是人家就是想姊姊嘛! 回到家中後,姊姊從她的包包裡拿出了一隻味道很重的東東,不知是啥,但是讓我很興奮,一直流口水。。。↓ 接著就聽到我娘的尖叫,蝦米?鹿角?給Diva? 我娘用很迷惑的聲音問姊姊:「這是真的鹿角? 怎麼可以這麼殘忍割下來還給狗狗吃?」 姊姊大笑著說:「鹿角每年都會自動脫落,換新的,於是就有人撿來把尖角的部分磨掉,變成狗狗啃牙的好零嘴。」一隻15公分長的鹿角要價英鎊七塊錢,吼,這傻大姐還真捨的買咧。(這可是女兒在倫敦雜誌社打工的一頓中飯錢) 滿滿的英文字又小很難看啦,看圖就好↑↓據說就是要啃裡面像骨髓的東西,可是外殼是鹿角很硬柳~~ ↑姊姊還沒把標籤撥下來,我就迫不及待的想嚐鮮了! ↑太長了,還真有點難搞定。。。 ↓哇哈哈!瞧我夠聰明吧? 把鹿角豎直,塞到我床邊的縫縫裡,這樣不就將將好了咩! ↑姊姊,別拿走,還沒啃完咧?! 拜託,拜託! ↑鬱卒啊,就像上了癮一樣,一直想念那味道,可姊姊就是不給吃。。。我娘也不肯,說是怕我得牙會斷了。切,我Diva又不是豆腐做的。 更慘的是,姊姊一回來,我家的廚房不時得飄著香味,都是我聞的到,吃不到的,可恨哪,可恨。。。為什麼當個毛孩子,這麼沒有人權? ↑各位阿姨們,您瞧瞧,連個櫻桃也可以這麼誘惑我。。。嗚嗚嗚,我真的好餓,啥都不能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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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興趣嗜好|攝影寫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