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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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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17 02:18 |
心理與價值觀不正確 父母應該是最大的責任 社會次之 若不導正 那就是未來的亂源 就是養老鼠,咬布袋了... 苦果會是父母自食的 社會也會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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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心死角 ~ 逞暴者的天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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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30 15:51 |
1. 氾濫成災 ~ 家庭 學校 政府 成人殘留的教育垃圾 2 . 人人自危 ~無人揭發網路上對昆蟲等等肢解無抗拒能力的小動物的暴力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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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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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30 15:30 |
《沒有伸張權利的權力》 這就是人治社會的無字條款 悲哀 ~ 《沒有長久記憶的情緒》 這就是強人世界的無情條款 以上感言 ~ 不願茍同的個 人生活經驗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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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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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10 16:23 |
去年台灣的黑色小臘皮被活剝皮的事件 我為了小黑 , 天天上街發傳單 ,(身平第一次上街頭竟是為了小黑) 遇到外國人邊用破英文邊哭著求他們幫幫忙, 有些外國人還以為我是詐騙集團 那陣子我一下子瘦了二、三公斤( 我已經有點瘦了) 大量掉髮, 眼睛一閉, 血淋淋的照片就出現 到現在我只要一看到臘皮狗 , 還是會心頭一緊的痛 最近看到公園裡一些泰勞牽著土狗 , 看起來他們對狗一點也不溫柔 真害怕那些狗最後又進了他們的肚子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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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agirl (rachelkao) 於 2008-05-11 12:00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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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ith也是性情中人啊!
不知道 這種可以立法嗎? 還是可以用什麼方法教育 "尊重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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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旺貓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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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10 11:15 |
<<底下是我到了他們的網站所留的言...唉>>
給與台灣高雄’狗旺貓福’論壇...鼓掌
對台灣社會人士此次為了一隻小小狗發揮的愛心十分敬佩.畢竟有平等的人權環境,才有動物權的可能性
但是.我想大夥在向學校表達抗議前,是否想過,最該負責任的人,應該是父母親.因為孩子尚未成年.犯罪後,應該向父母提告負責.這次小小狗的醫療費,應該是孩子父母親全部負擔賠賞.因為他們的孩子犯罪了.怎麼沒有人提告?
社會成本因為這些畜生不如的人所犯下的罪行而提高.您願意自己的女兒將來嫁給這種畜生嗎? 這種孩子的心理很不正常了.需要非常嚴肅的看待治療.不是道歉就了事的.
錯事人人都會犯,像是把門關上時,不小心打到腳...那個是可以更正的錯誤
但是計畫傷害生命,看到受虐動物還開懷大笑的人,是魔,不是人.是病的非常嚴重的人格異常的病患.
希望他們的父母能夠正視自己養出的敗類,及早搶救.因為社會不容這種危險份子.誰家的狗或女兒活該被他看上虐待呢?
我贊成抗議給學校是因為此事發生在校園..但是,罪魁禍首不是校長.是父母.是未成年罪犯.
他們的父母如果能夠在這次事件裏真正負起責任,賠錢賠名譽賠事業,可能會換回這個孩子一些良知.
心理學專家不會小看這類事件.因為不是社會輿論大小問題,而是事件反應了這個孩子心理沒有同理心...同理心在社會裡非常重要...否則就會有看到被燒的動物還會叫好的事情發生..這也是強暴犯在虐待被強暴的人痛苦求饒時不手軟的原因...
因為他們早已沒有(或從來沒有)對別人痛苦有任何同情之心....
他們的父母,其實一定也是在養育過程裏忽視或者虐待他們...請社會找到源頭...
這樣才能救未來很多不必冤死的狗貓或孩童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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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agirl (rachelkao) 於 2008-05-10 15:00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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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狗美美的支持, 看完你的文章, 我又是兩行熱淚的不能自己.... 更佩服妳的見義勇為, 大聲的說出你的看法; 現今的社會裡, 短視,利益曚燻之下(當然還是有為這個社會在付出的熱心人士) 但是, 這樣的行為, 卻草草的結束了案, 雖說法律保護未成年的少年; 但誠如你說的, 心理上已有障礙的少年, 不能及時去糾正他們, 治療他們.... 難不成 日後真的變成了 "養虎為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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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三千個大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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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10 08:06 |
這個孩子,應該受到管訓.對生命如此的殘忍,將來....如果還有將來的話 將會殘害多少無辜的生命....人或動物無一倖免
教育者,應該知道這個問題是出在大環境的自私....只要不是傷到我,我的家,我的家人,我的地盤....就睜隻眼,閉隻眼
他的父母,應該知道這個惡魔殘害生靈,不會是最後一次,也一定不是第一次.而會養出這種敗類的父母親,自己一定也是個人渣
愛心....不是不見了,是從來沒有過
有愛心的人,不會讓愛心跑走
沒有愛心的人,不會自我培養愛心...反正閒著也是閒著,燒頭野狗,甘卿底事? 他們這類人,就是做姦犯科的那類人...對別人的痛苦是無動於衷的
社會裡這類的人一充斥,就是大眾的不幸.更是弱小的劫數.
希望台灣人,除了拜廟求神保佑升官發財外,能夠回頭審慎看看自己的道德,哪裡可以改進? 之後可以容下依靠人類生活的孩童及小動物們.
感謝你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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憤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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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09 04:08 |
應該教導孩子如何處理自己內裡的憤怒。不是用傷害他人或動物的方式來宣泄怒氣。Anger Management在人際關係上是很重要的一門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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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agirl (rachelkao) 於 2008-05-09 08:47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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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那些小孩是因為憤怒 那我們還可以敎 但是 這是他們的第二次 他們覺得 反正是沒人要的 流浪貓狗 我想 該學會"尊重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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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只有一支大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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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06 10:56 |
他們應該去做社區服務,去照顧流浪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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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agirl (rachelkao) 於 2008-05-06 11:19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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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我最生氣的地方!
記的數年前 我家對面鄰居 因暑假全家外出旅行, 托我代為照顧他們家的狗 順便幫他們看家! 就在他們回家的前一天下午, 她家的警鈴大响, 趕緊衝到對門一看, 只看到大女兒的男友形色緊張的從side yard出來, 我認識他, 是柏克萊的應屆畢業生(和他家的老大是高一就在一起的兩小無猜) 原本我問他是不是誤開了他家的門或是有觸碰到門之類的, 他堅持說沒有. 於是我決定報警, 請警察進去看 (因為後院的sliding door被打開了) 後來 才知這老實的男生 異想天開 枝到女友明天回來 想去房間擺束玫瑰花給女友驚喜, 但是他沒老實告訴我. 我才會報警. 事後雖知是誤會ㄧ場, 但是他還是得受罰, 又因那時他尚未滿18歲, 所以父母得連罰, 因此他們ㄧ家三口 去勞動服務了ㄧ天(8小時) 而男孩則做了ㄧ個星期....
反觀這兩個 國三的男生 就這樣 而且據說已是第二次犯了 第一次是在花蓮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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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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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05 10:06 |
看的時候我一直起雞皮疙瘩,不是因為畫面太恐怖,而是我覺得好殘忍喔,聽說兇手已經找到了,看到最後我就哭了,好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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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agirl (rachelkao) 於 2008-05-05 10:41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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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手是找到了 但是 學校 就只記了個大過 我想 這種處罰 對他們應該是不痛不癢吧?
我以為應罰他們到 動物流浪協會 當個壹年的義工 讓他們學習 如何懂得 尊重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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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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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04 13:42 |
因為太少有關生命的教育, 所以太多人都不懂得尊重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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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agirl (rachelkao) 於 2008-05-04 22:44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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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時代是 口號太多 行動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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