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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07 11:46:39瀏覽1253|回應3|推薦58 | |
聽過"孝順條款"嗎? 哈! 我也是頭一回啊! 日前與家姊聊到一位久未聯絡的朋友, 這項偉大的創舉就是來自我們那位失聯多時的朋友. 孝順條款的內容大約如下: 1. 子女上班有固定收入之後, 每個月須以固定?%的薪水孝敬父母. 若有年終獎金或 是股票, 比照辦理. 2. 子女成家後可以不用跟父母住, 但是每週須有探訪父母的時間, 不得少於8小時. 若子女繁忙時, 可改由孫子們造訪, 但是每週不得超過20小時. 3. 若有任何變動或更改, 爸爸說的算數!! 更妙的是, 子女們不但簽了這個孝順條款, 而且還行之有年. 當下就更佩服朋友的敎子有方了!! 回家後也趕緊把我家的"家訓"拿出來瞧瞧!! 我家的家訓就短短的三條; 這是在2001年的冬天, 我們開了家庭會議, 通過會議提案後才成立的: KAO'S FAMILY PHILOSOPHY Live life fully everyday through * Building healthy and loving relationships. Everyone can become his/her best self. * Being mindful and containing attachment, ignorance, ego, and anger. * Helping others the best I can and I will thank those who help me along the way. 試探性的問著老爺說: [我們要不要也來個孝順條款啊?] 呵! 頓了三秒, 回了個衛生眼給我; [我們不是常跟女兒說, 我們只能敎她如何釣魚, 但不能幫她捉魚吃. 既然她能自己釣魚, 我們也就能....] [只要做到我們三人訂下來的家訓; 我們有著很好的relationships, 彼此有著牢固的bonding, 那親子時間還需要計時計分的嗎?] 哇! 平日惜話如金的老爺, 字字鏗鏘有聲. 小女子舉雙手贊成!! 其實朋友的"孝順條款"也不失為凝聚家庭向心力的一種方式啦! 尤其是親子時間部份, 我倒蠻贊成的: 探訪父母一週8小時, 那也就是一個週末假日, 或是兩頓晚餐的時間; 自己和父母的時間都兼顧到了. 至於孫子呢, 那就更高招了, 不得高於20小時, 言下之意就是阿公阿嬤不當保姆! (要不每週豈不40個小時跑不掉了) 這樣也不會有隔代教養的問題. 而我家的看似短短三句話, 但是最難的是第二條啊! 正值青春期的女兒, 事業繁忙的老爺, 更年期加空巢期的老媽....啊, 有時要不生氣還真難啊.... 但是,我們至少在生完氣後, 會很有禮貌, 聲淚俱下的向對方道歉說聲"對不起"外加一個愛的抱抱!! 盡量試著讓對方了解生氣的緣由, 畢竟每個人都有"地雷"的.... 致於女兒又如何跟阿公阿嬤保持良好關係呢? 自從她會說話以後,便敎她打電話給老人家請安, 就算說不清楚, 兩老聽到有人叫阿公阿嬤就開心! 會拿筆了就可以畫畫傳真, 或寄卡片, 兩老不會在乎女兒畫的是兔子還是老鼠, 收到就開心!! 學會中文字後, 就算是歪歪扭扭斗大幾個字, 兩老還是當寶啊! 長一輩的親戚, 常跟家母說:[小孩書唸的越多, 離父母越遠.] 沒錯, 我們之間是隔了個太平洋, 但是現在的越洋電話便宜的很, 加上母親也學會上網寫e-mail, 距離不再是問題! 我想做任何事, 還是有心最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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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