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準備加重酒醉駕駛的判罰,對酒駕者將一律吊銷駕駛執照,5年之內不得重考,同時罰金「至少漲4倍」,起跳從原來的人民幣200元增加到1000元。新法預定5月1日起實施。
大陸全國人民大會常務委員會明天將審議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法制晚報今天做了上述報導。
根據最新的修改,酒駕不管情節是否重大、是否造成後果,都將按照「危險駕駛」定罪,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大陸現行法條規定,酒駕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15日以下拘留和暫扣3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同時,1年內2次以上酒駕者,吊照外5年內不得重新考照。
但新法準備將「暫扣」駕照的處罰直接改為「吊銷」,也就是說酒駕將被直接吊銷駕照,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證照。
這次修法也大為提高酒駕罰金的額度,從原來的200元起罰變為1000元起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