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服貿學運暫歇,「割闌尾」行動蓄勢待發,鴻海董事長郭台銘也呼籲宜蘭鄉親罷免民進黨立委陳歐珀。罷免是憲法規定的人民參政權,但實務上罷免成功的案例幾希;如今國民黨立委準備修法,罷免將難上加難。
國民黨立委邱文彥、紀國棟、吳育昇、江啟臣、李慶華、謝國樑等卅二人,在去年底提案修正公職人員選罷法。修法內容比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要求罷免案的提議人及連署人必須檢附切結書及身分證影本。
提案理由雖為避免偽造,但現行條文已規定,選委會收到罷免案提議後,應於廿五日內查對名冊,若有姓名、身分證號碼及戶籍地址書寫錯誤或不明,應予刪除。
在現行條文已有查對、核實的規定下,應否再增「切結書」及「身分證影本」,即有商榷餘地,何況還涉及個資爭議。再者,罷免要成案,已設有提議及連署兩道門檻,證諸實際案例,光是第一關就不易通過,何況還有「不得與各類選舉之投票同時舉行」、「投票人數不足選舉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或同意罷免票數未超過有效票數二分之一以上者,均為否決」等限制。
選罷法一九八○年施行以來,罷免規定已用了卅四年,並無修法急迫性,如今突然要增加限制,國民黨立委先在去年底表決將此案逕付二讀,完全未在委員會討論,迄今又無朝野協商,就趕著要在院會完成三讀,如何不令人懷疑強度關山的動機?
如果強行通過修法,不僅「闌尾」難割,「綠草」也更難除。但這樣修法,是為了公益目的?還是為了立委「不被罷免」的私利?難免令人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