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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8 18:47:50瀏覽266|回應0|推薦2 | |
法友問:欲圓滿布施波羅蜜,聽說可從財施、法施、無畏施三方面做起。但是,在家人總是在家多欲者,不像出家法師們專心修持的專業,請問在家人可以行法施嗎?
回應: 若以古德的「四大教法」作判斷準則,不管聽了哪位人士說的法, 聞者都必需聽後自行依「經、法、律」, 或依「三法印: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 或依「四法印:諸行無常、一切行苦、諸法無我、涅槃寂靜」檢視之, 符於經法律與法相應,當勤受持;不符不相應的法,當捨之。 再想想,法是普遍性的、平等性的,豈能任世間私欲或著相而求之欲來作檢擇分別呢。
昔,傳統宗教信仰出現為強化鞏固神職人員的絕對權威性與神聖性, 故將解讀聖典之權,集中於出家神職人員身上。 因此,西方有宗教改革之士馬丁路德的起義,反對權威化的宗教, 有了基督教新教之開創,使人人皆有解經之權利。 在佛教傳統教義派的「恭敬三寶」氛圍裡,也有強調法施是何許神聖,當是由出家僧為之。 甚至,有的為了自我鞏固僧權之欲,而抵制與貶抑「白衣上座」, 所謂白衣上座,就是在家行者中能說、善說、樂說之佼佼者, 對這樣的抵制或貶抑行為,也許,完全是由於出家僧的自信心不足, 乃至自我專業修持能力之弱吧。
話說回來,就個人信仰而言, 自己所信奉的宗教之古典的傳統的理念精神,是神聖的,不可侵犯的, 且能夠打從心底生起一份敬信、淨信,這是無庸置疑的。 然,吾更深信,宗教信仰的追隨者或信奉者之恭敬信奉, 是來自個人的親身實踐體驗而有,是自發性的「恭敬三寶」之舉, 絕不會是依教團僧團之規定而行,就如蕅益大師於《靈峰宗論》中說到的: 「須達多(給孤獨長者)之初聞佛名,夜趨見佛也,甫聞說法,即證三果,已入勝義僧寶數矣。 既而造精舍於祗桓,供佛及僧,凡新出家未知佛法者,須達多日為教授,必禮出家人足已, 然後說法,寧惟不敢以教授師自居。」 倘若,今在家居士不體三寶之深意,僅是依規定行「恭敬三寶」之儀式禮, 那就顯得形式化與作做不真切了。
我們已身在二十一世紀的時空裡,當作一位二十一世紀的佛弟子, 看待在家居士與出家行者的相互相待關係,當視彼此如鳥之雙翼, 讓彼此分工齊力振翅一起翱翔法界才是。 或許,在家居士是偏重財施護持僧團, 或許,出家行者是偏重法施回饋在家檀那, 但彼此的偏重之行,並不是偏執、偏廢了其他。 所以,不管在家與出家,只要是正見、正信、正行的佛弟子, 欲圓滿布施波羅蜜,就當隨緣、隨力、隨喜體踐財施、法施、無畏施--- 於財施,不打腫臉充胖子,隨自己的經濟能力為之。 於法施,不高談闊論,只談自己實踐體驗的法。 於無畏施,不戴莊嚴肅穆的面具,只要慈悲心的親切微笑以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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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