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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般念的十六事
2022/09/20 16:37:42瀏覽556|回應0|推薦1

在巴利語系佛教和漢語系佛教的傳承裡,共有四部佛典,記載著佛陀教授完整修法的安般念」,有十六個步驟,十六個步驟被稱作十六行,十六勝,十六勝行,十六特勝。佛典出處有:一、《相應部–入出息相應–1經》(相當《雜阿含803經》);二、《相應部入出息相應–13經》(相當《雜阿含810經》);三、《中部62經–教誡羅睺羅大經》(相當《增一阿含17品–1經》);四、《中部118經–入出息念經》


但是,在《長部22經–Mahā Satipaṭṭhāna Sutta,中譯:大念住經或念住大經》,只說了十六行之前四個修習方法,這前四行是屬於身念住的範疇。為什麼會這樣呢?也許,是佛陀應機說法,為了適合所有根基的修行者而只說前四行吧。或者是《大念住經》裡安般念的前四行的教導,是源自於較為完整的十六個步驟(十六行),如《中部118經-入出息念經》所見的;由於十六行的架構本身就是一完整的修行指導,而且佛陀教授十六行的完整修法的立意,在於明示:如何從隨念呼吸(觀察呼吸;安般念)發展成含攝四念住的修習。換言之,通過單一安般念業處的修習,能夠完整地呈現四念住修習法的殊勝。(註1)

 

這十六行是修行方法,只要能夠如法修行,則能斷諸尋想(manovitakka,想法;念頭),入四種禪那,及至證出世間的道果等。在《雜阿含804經》云:「當修安那般那念,安那般那念修習、多修習者,斷諸覺想。」什麼是斷諸覺想呢?《雜阿含805經》如此云:「過去諸行不顧念,未來諸行不生欣樂,於現在諸行不生染著,於內外對礙想(指:有對想;六根對六境時生起執取想),善正除滅。」也就是說,不回顧過去,不期盼未來,也不執著現在;對內六根與外六塵相互對應而生起的貪愛、瞋恚、無明憂惱等,皆能一一斷除,這就是「正念或明覺當下」,亦是念住禪修之旨趣。

 

《入出息念經》的十六行,於南傳論典《清淨道論》稱它為「安般念的十六事」;北傳論典《瑜伽師地論》稱它為「十六勝行」。

 

一、由《清淨道論》〈第八章第九節:安般念〉來看十六行

 

首先,由《清淨道論》〈第八章第九節:安般念〉來看十六行(註2),這樣比較容易明白如何通過單一安般念業處的修習,而完整地含攝四念住,呈現佛陀教授十六行修習法的純粹性、寂靜性、斷滅性、樂住性與殊勝性;或者說是,了解十六行是由止禪至觀禪的完整修學歷程,即:始於正念呼吸;接著正念各種感受、心境上;然後正念在無常、苦、無我等共相的法印上;最後正念在捨離上。

 

《清淨道論》把十六行分成四組,每一組有四行各自對應身、受、心、法等四個念住來說明;第一組屬於「身念住」修習法的前四行,是依初學者的「止禪」修習法而說,亦即《大念住經》之前四行;第二組屬於「受念住」、第三組屬於「心念住」、第四組屬於「法念住」等,是為修習第一組四法已得禪那者而說受、心、法念住的「觀禪」法。

 

一)屬於「身念住」修習法的前四行,即《大念住經》「安那般那念」:

 

1、出息長時,知「我出息長」,或者,入息長時,知「我入息長」。 

2、出息短時,知「我出息短」,或者,入息短時,知「我入息短」。 

3、「覺知全身(全息),我出息」及「覺知全身(全息),我入息」。 

4、「安息身行(呼吸),我出息」及「安息身行(呼吸),我入息」。

 

二)屬於「受念住」修習法的四行:

 

5、覺知喜。指已入初禪與第二禪者,在入定的剎那獲得的禪(喜),這是從所緣而知喜;接著,由初禪或第二禪出定作觀(思惟):與禪那相應的喜,是可滅的、是衰壞的,於是在觀的剎那而通達了知喜的特相,這時是由不痴而知喜。是故,從兩方面而知喜:從所緣(止禪)、從不痴(觀禪)。所以,學習:「經驗著喜,我將吸氣」;學習:「經驗著喜,我將呼氣」。

6、覺知樂。乃以「知樂」表達觀禪的境地。這是指已入初禪、第二禪、第三禪者,在入定的剎那獲得的身樂與心樂。所以,學習:「經驗著樂,我將吸氣」;學習:「經驗著樂,我將呼氣」。

7、覺知心行。此處的「心行」是指受蘊、想蘊,因二者與心連結,故云「心行」。所以,學習:「經驗著心行,我將吸氣」;學習:「經驗著心行,我將呼氣」。

8、覺知安息心行。「安息」是消滅之意。即粗的受蘊、想蘊等心行消滅。所以,學習:「使心行寧靜著,我將吸氣」;學習:「使心行寧靜著,我將呼氣」。

 

三)屬於「心念住」修習法的四行:

 

9、覺知心。這是指依初禪、第二禪、第三禪、第四禪等四禪那而「知心」。所以,學習:「經驗著心,我將吸氣」;學習:「經驗著心,我將呼氣」。

10、令心喜悅。即令心悅、喜悅、笑、歡笑。由兩方面而生喜悅:定、觀。以定生喜悅,於有喜的初禪、第二禪入定剎那,由於與禪那相應的喜(禪支)而喜悅其心。接著,於初禪、第二禪出定思惟與禪那相應的喜是可滅的、是衰壞的,當這樣思惟的剎那,便以與禪相應的喜為所緣而喜悅其心。所以,學習:「使心喜悅著,我將吸氣」;學習:「使心喜悅著,我將呼氣」。

11、令心等持。以四禪令心等持、等置於所緣之中。或者是,於彼等諸禪入定而出定作觀,思惟:與禪那相應的心是可滅的、可衰壞的,如此作觀的剎那,由於通達無常等共相,而生起了剎那的心一境性,因此剎那的心一境性令心等持、等置於所緣之中。所以,學習:「集中著心,我將吸氣」;學習:「集中著心,我將呼氣」。

12、令心解脫。以初禪令心脫離、解脫於五蓋;以第二禪令心脫離、解脫於尋與伺;以第三禪解脫於喜;以第四禪令心脫離、解脫於苦與樂。或者是,於諸禪入定而出定作觀,思惟:與禪那相應的心是可滅的、可衰壞的,如此作觀的剎那,以無常觀令心脫離、解脫於常想;以苦觀令心解脫於樂想;以無我觀令心解脫於我想;以厭離觀令心解脫於喜愛;以離欲令心解脫於欲;以滅觀令心解脫於集;以捨遣觀令心脫離、解脫於執持。所以,學習:「使心解脫著,我將吸氣」;學習:「使心解脫著,我將呼氣」。

 

四)屬於「法念住」修習法的四行,這四行的說明是只依純粹的觀禪而說的;不同於前三組是依止禪與觀禪而說;另外,觀智與道智是隨其前起的觀智而作觀,故亦名「隨觀」:

 

13、觀無常。於五蘊當先知「無常」、「無常性」、「無常觀」、「觀無常者」。因為五蘊的自性相是生、滅、變易,故知「無常」。彼等五蘊不停止於生的狀態而以剎那滅而滅,故知「無常性」。於無常性的色、受、想、行、識等五蘊而觀無常,故知「無常觀」。具有無常觀的人,故知「無常觀者」。所以,學習:「隨觀著無常,我將吸氣」;學習:「隨觀著無常,我將呼氣」。

14、觀離欲。有二種離欲:一、滅盡離欲,是諸行的剎那壞滅。二、究竟離欲,是究竟涅槃。如何觀離欲?當於這二種離欲而起觀智與道智被轉起。所以,學習:「隨觀著離貪等,我將吸氣」;學習:「隨觀著離貪等,我將呼氣」。

15、觀滅。也是同「觀離欲」的意趣。所以,學習:「隨觀著滅,我將吸氣」;學習:「隨觀著滅,我將呼氣」。

16、觀捨遣。捨遣即是觀,故亦名「捨遣觀」。有二種捨遣:一、遍捨捨遣:以部分而遍捨諸蘊即諸行的煩惱。二、跳入捨遣:以見有為法的過失及傾向與有為法相反的無為涅槃界而跳入之。所以,學習:「隨觀著斷念(消除染心雜念),我將吸氣」;學習:「隨觀著斷念,我將呼氣」。此「斷念」主要用在觀禪階段,是洞察有為法是無常、苦、無我時而能夠積極消除染心雜念的執取。

 

 

二、接著,來看看北傳《瑜伽師地論》〈聲聞地〉(註3)解說的「十六勝行」,我們也可以清楚地看到觀察入出息,是層層深入的念住法門。如下︰

 

1、若緣入息、出息境時,便知︰「我今能學念長入息、念長出息」。 

2、若緣中間入息、中間出息境時,便知︰「我今能學念短入息、念短出息」。 

3、若緣身中微細孔穴入息、出息,周遍隨入諸毛孔中,緣此為境,便知︰「我今能學覺了遍身,入息、出息」。

4、若於入息、中間入息已滅,出息、中間出息未生,緣入息出息空無位、入息出息遠離位為境,便知︰ 「我今能學息除身行,入息」(息除是指安定、平寂;身行是指呼吸;息除身行是指平寂呼吸)。同樣,在出息入息空無位、出息入息遠離位,便知︰「我今能學息除身行,出息」。在勤習下,苦觸平寂,而有樂觸隨轉。

5、若得初靜慮(初禪)或第二靜慮(第二禪),便知︰「我今能學覺了喜,入息出息」。 

6、若得第三靜慮(第三禪),便知︰「我今能學覺了樂,入息出息」。 

7、於喜、於樂,或起有我、我所想等;能以慧通達,不深染著,便知︰「我今能學覺了心行,入息出息」(心行,指:受蘊、想蘊)。

8、進而覺知︰「我今能學息除心行,入息出息」。 

9、依未至定(或稱:近分定),覺察己心︰有貪心、離貪心、有瞋心、離瞋心、有癡心、離癡心、略心、散心、下心、舉心等等,覺知︰「我今能學覺了心,入息出息」。

10、若為昏沉與睡眠蓋覆障其心,便緣淨妙境界策發其心,覺知︰「我今能學喜悅心,入息出息」。

11、若為掉舉與惡作(追悔)蓋覆障其心,便於內安住寂靜,制持其心,覺知︰「我今能學制持心,入息出息」。

12、於諸蓋中,心得清淨,覺知︰「我今能學解脫心,入息出息」。

13、為斷隨眠,如理觀察諸行無常法性,覺知︰「我今能學無常隨觀,入息出息」。 

14、復於毘婆舍那(觀)修瑜伽行Yogācāra(註4),於斷界中,從彼隨眠而求解脫,覺知︰「我今能學斷隨觀,入息出息」。斷界,謂:見道所斷,一切行斷。

15、復於離欲界中,從彼隨眠而求解脫,覺知︰「我今能學離欲隨觀,入息出息」。離欲界,謂:修道所斷,一切行斷。

16、後於滅界中,從彼隨眠而求解脫,覺知︰「我今能學滅隨觀,入息出息」。滅界,謂:一切依滅。

 

 

三、最後,北傳系現存《佛說大安般守意經》裡,所云十六勝的覺觀呼吸內容,則是指向相對性二元法的覺觀。

 

經云:何等為十六勝(註5)]

1、即時自知喘息長;

2、即(時)自知喘息短;

3、即(時)自知喘息動身;

4、即(時)自知喘息微;

5、即(時)自知喘息快;

6、即(時)自知喘息不快;

7、即(時)自知喘息止;

8、即(時)自知喘息不止;

9、即(時)自知喘息歡心;

10、即(時)自知喘息不歡心;

11、即(時)自知內心念萬物已去不可復得,喘息自知;

12、(即時自知)內無所復思,喘息自知;

13、(即時自知)棄捐所思,喘息自知;

14、(即時自知)不棄捐所思,喘息自知;

15、(即時自知)放棄軀命,喘息自知;

16、(即時自知)不放棄軀命,喘息自知。

是為十六即時自知也。」 

 



[1] 參閱無著比丘,《從比較的觀點看念住的實踐方法》(台北:法鼓文化,2020年),頁64-頁65。

[2] 參閱覺音論師著,葉均譯,《清淨道論.中冊》(新北市:華宇出版社,民89年),53–頁88

[3] 參閱:《瑜伽師地論》卷27,大正藏,第30 冊,頁432–433

[4] 指:瑜伽禪觀,是定慧的修持。

[5] 此經所云十六勝是指十六種即時自知。故於原經文加入(時)或(即時自知),以顯當下覺知之意涵。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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