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原住民文化與現代社會的融合台灣原住民文化面對現代社會,要融入二十一世紀初期的現代台灣,其實已經悄悄的走進現代台灣人的生活,以往台灣的族群是獨立的,古早漢人與原住民往來上也是以經濟合作模式,有時甚至是激烈的豪奪,迫使原住民離開本有部落,在更山區地方另闢生路,由於日本人統治臺灣島,原住民的山區生活,迫使與平地生活同步進行,例如皇民化運動,國府播台後,國民政府對待原住民政策,也是以國民政府的制度併吞就有部落的傳統制度,由於民主與經濟進步,原住民權利爭取運動抬頭,目前已經確保一些小部分權利是屬於原住民的,加上觀光產業的開發,原住民文化融合了觀光產業,現代的台灣人有機會去接觸觀光產業裡的原住民文化模式,不過,這些還不夠達到原住民文化的保留與教育意涵,現今的台灣執政政府應該參考,紐西蘭近代對於毛利人的政策,紐西蘭政府是全球對於原住民權利與文化保留非常相當重視,例如,在舊有部落中,建設文化會館,其實會館制度在毛利族的傳統便有了,只是政府加強輔導,建設意義深遠的文化會館,文化會館不僅由老一代毛利人傳授年輕毛利人的傳統文化,也讓外界去了解毛利族的經歷。
或者政府在原住民舊有部落,列為原住民的自治區,行原住民固有制度與傳統律法,但這些制度與傳統律法不得抵觸我國的法律,然後用該部落或該族傳統制度機制,產生頭目或是酋長,這相當地方的首長,這產生機制不必像平地都市用選票決定,是個自治區地方首長,是依造傳統原住民制度產生,保留了傳統價值,由這自治區地方首長行使該部落的行政權與文化傳承保留的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