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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瑪斯的轉變,與美國以色列霸權的殘酷
2010/06/15 09:19:59瀏覽1411|回應1|推薦3



譯者:在主流媒體上,例如台灣所推崇的紐約時報,講到哈馬斯(Hamas),標準的說法就是ㄧ個伊朗支持的恐怖團體,不承認以色列的生存權利,誓言消滅以色列。對於以色列的海盜行徑與封鎖的反應,不外是:痛心遺憾,但是以色列有自衛的必要。似乎,那些在公海上被殺的、那些死於以色列砲火的加薩平民、那些飢餓與痛苦,是夾在交戰兩方必然不幸的命運。即使在紐約時報上批評以色列對Flottila攻擊的評論者,也不會去質疑這個美國、以色列與西方諸國對哈馬斯的官方立場,彷彿它們是基本公設。如此,紐約時報自甘為洗腦工具。先不說伊朗支持真主黨與哈馬斯進行民族解放運動,比起美國60多年來在世界各地支持右翼軍人獨裁的恐怖統治,或者軍經援助以色列強佔阿拉伯人的土地,屠殺其人民更具正當性,哈馬斯本身,果真是鐵板一塊地要消滅以色列,拒絕和談嗎?以下是倫敦大學政經學院教授法瓦茲喬濟斯(Fawaz A. Gerges)的文章,原文:The Transformation of Hamas, the Nation, January 7, 2010。接著,我們回到1993年Chomsky有關1982年黎巴嫩戰爭的一段評論。由此,我們可以照見美國-以色列霸權的殘酷理性 

哈馬斯的轉型

( 時事評論國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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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quantumbee&aid=4121712
 引用者清單(1)  
2010/06/16 18:17 【戰爭與和平】 帝國恐怖主義 斷送巴勒斯坦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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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世瑀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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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ght to exist
2010/06/16 18:51
Chomsky 在 Perilous Power: The Middle East and U.S. Foreign Policy
                   Dialogues on Terror, Democracy, War, and Justice

解釋right to exist  .不是國際法名詞.
live in peace and security within recognised borders 才符合國際法.
以色列從未宣布官方領土,所以一直用right to exist好掩人耳目.

quantumbee(quantumbee) 於 2010-06-17 11:56 回覆:
 原來如此,謝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