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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2 03:58:37瀏覽107|回應0|推薦0 | |
9月29日,臺灣陸委會公告修正《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條例》第9條和第91條,規定未來只要接受政府補助達一定標準,“從事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業務”人員赴陸要先申請,未申請而赴陸者最高可罰1000萬元。( 約合人民幣231萬元——編者注 )
這項草案經臺陸委會公告後,臺灣科技界譁然,業界關心“從事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業務”的定義為何,有工程師說,“如果是經政府認定,那隨便扣個帽子,也可以說我是處理核心關鍵技術,政府要定義清楚,到底何謂核心關鍵技術。”
一名從事IC設計工作的工程師Peter更痛批,“如果臺廠薪資能比照陸資,就沒人想去吧?若沒有洩露前公司機密,對一般人來說,就只是個工作機會而已,政府何必與人民為敵?若真的擔心技術被竊取,怎麼不乾脆禁止員工換工作算了,做這些表面功夫‘抗陸保臺’有何意義?”
一名在竹科公司工作的工程師Ken說,“修什麼法,臺廠公司薪資自發性調漲二倍,還怕哪家科技廠挖角? 臺灣公司很沒水準,不肯多給錢,又怕挖角,乾脆不要臉找政府修法,夠狠。”
另一名在IC設計廠工作的工程師Jerry不客氣吐槽說,“陸資挖角有助於提高臺灣薪資水準,應該要獎勵才對,前幾年IC廠大調薪就是陸資的功勞。”
面對科技業的反彈,臺陸委會內部解釋,其實研擬要修改《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條例》第9條和第91條時程已久,真正受到約束的對象包含工研院、資策會、漢翔等政府轉投資法人相關人員,“一般科技界人士不受此約束。”
▎臺陸委會曾針對陸資挖角專門發佈報告,被譏完全照本宣科
臺陸委會指出,修法是為保護核心關鍵技術,維護經濟競爭優勢,才研擬修正,過去《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條例》第9條僅對“國防”、“外交”、科技、情報、大陸事務或其他相關機關從事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業務人員、法人或機構成員赴陸要經過申請。
臺陸委會還指出,修法後,受政府委託補助達一定標準,從事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業務的個人或民間團體、法人、機構成員,離職後三年內赴陸也須申請,經“內政部”會同“國家安全局”、“法務部”、陸委會及業務相關機關,組成審查委員會審查許可即可。若未獲得審查許可逕自赴陸者會被罰新台幣200到1000萬元不等。
臺陸委會所謂修法時程已久,是早從2015年紫光集團挖角“DRAM教父”高啟全,2016年中芯國際挖角臺積電大將蔣尚義時,就已引起臺灣陸委會警戒。
▎高啟全
接著,臺積電南科高階主管、聯詠和聯發科IC設計研發人才被大陸山東泉芯挖角,臺灣巴斯夫5名高階經理人被大陸江陰江化微公司高薪延攬,遭到巴斯夫發現竊走機密起訴等,就連臺塑集團總裁王文淵都不諱言,2017年時臺塑子公司南亞科、華亞科被大陸挖走400~500名員工,都讓臺陸委會警惕在心。
雖然臺灣陸委會解釋,早從2015年起臺灣科技高階人才遭大陸鎖定延攬,就已有意修法,但政府內部遲遲未修正草案,直到今年爆出智鈊、芯道、瀚薪透過投資新創公司,和大陸開發AI晶片的企業連手組挖角團,3年挖角臺灣半導體人才數百人,於是臺灣陸委會、“經濟部”連手修法,搶在立法院開議前完成草案修正。
今年3月時,媒體爆料,瀚薪因擁有工研院技轉第3代半導體材料碳化矽技術,卻募資不順,營運困難,清算解散,改由陸資入股,由島內IC設計公司前研發人員出任大陸新設公司董事長,拉攏前任公司舊部屬,並在臺設立大型研發中心,以2倍以上年薪高薪挖角研發人才,還透過人力銀行( 相當於大陸的招聘網站——編者注 )公開征才,讓業界以擔憂技術、人才外流為由,引起立委、檢調關注。
這件案子不僅推動“經濟部”、陸委會修法,“勞動部”也發函給各大人力銀行指出,為防止臺灣人才被挖角,要求人力銀行不能協助企業在臺招募人員赴陸就業,並下架大陸相關職缺,違者最重可被罰500萬元。
勞動部發函給各人力銀行時指出,依行政院4月召開“研商防制人才挖角會議”指示,按《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條例》第34條“未經許可之大陸地區勞務不得在臺灣地區從事廣告活動”及第35條規定“從事臺灣地區人民赴大陸地區就業之人力仲介業務列為禁止專案”, 因此不能召募臺灣民眾赴陸就業。勞動部還提到,若招募人才涉及“積體電路”、“半導體”或“IC”等關鍵字者,將加重罰則。
消息一出,就引發科技圈對此事不以為然,一名在竹科工作的工程師笑說,“現在還有人在用104人力銀行嗎?不是早就轉用LinkedIn(領英)了,難不成政府要對LinkedIn開罰嗎?如果真的要去大陸工作,問朋友可能還比較快,難道政府連這個都要擋?”
一名臺灣IC設計業者更直言,大陸廠商透過中間人高薪挖角臺灣半導體人才屢見不鮮,“臺灣低薪問題全球知名,臺灣人才經驗豐富又易於管理,不只是被大陸鎖定挖角,美國、韓國來臺大舉召募人才也不少見,若是韓國挖角就沒問題嗎?”
IC 設計業者更批評: “ 若論半導體競爭關係,臺韓競爭更為激烈,若以‘國安’為由,那不是更應該對韓資禁止? 只對陸資禁止,恐怕只是政府又趁機販賣‘芒果幹’(‘亡國感’)罷了。 ”
IC設計業者無奈說:“臺灣和大陸間,因語言相通、文化相近,也成為語言能力相對不吃香的工程師優先選擇,臺灣半導體市場彼此也競爭激烈,企業要維持員工穩定,根本之道還是要提升競爭力,樂於和員工分享獲利,才是長治久安之道,而非靠政府封鎖。”
事實上,不只是科技業求才若渴,大陸杭州最大食品集團“娃哈哈”也曾來臺徵召生物技術博士,大學教授、金融業、服務業也都是大陸求才若渴的對象,王品、SOGO百貨、統一超商都曾被大舉挖角,喊出5倍年薪都有,就連香港、澳門也重金來臺挖角,1111人力銀行副總何啟聖就曾說,“臺灣不是沒有人才,而是人才沒有舞臺。”
換言之,政府該思考的,應該不是防堵臺灣人才留出,而是想辦法和企業打造一個留得住人才的環境,就像一名在陸資工作的臺幹John所說:“臺灣薪資低又超時加班,不處理根本問題,解決勞工被壓榨現象,反而和企業一同阻擋外資,擋得住外資,卻擋不住全球競爭的趨勢,難道非要等到全部人都移民才要清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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