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行政院修正公共債務法,地方政府頻喊窮,卻又規劃要辦大型跨年煙火活動。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各縣市應適度簡約,放煙火「燒錢」「不妥、沒必要」,不妨換個方式慶祝跨年,例如帶大家看日出,不花錢還更有益身心。看到這則消息讓人蠻訝異,原來馬政府財經閣員的思維竟是這樣,難怪我們的經濟會被治成一灘死水,!稍有一點國家或企業經營管理頭腦的人都會知道,
創造節日的行銷,是一種很有直效的擴大內需方案,節日放煙火,除了聚集人潮.創造商機.擴大內需之外,還有一個重要的功能,就是進行社會財富重分配,以前阿扁都知道國家節慶不能固定在台北市辦,要交由其他縣市輪流舉辦,這是資源的城鄉重分配,各縣市節日放煙火,雖然政府要花錢,但也是一種資源重分配,因為節慶放煙火,需要場地.需要佈置.需要物資.需要交通運輸.需要清潔維護.需要廣告傳播.需要包商.需要工人(包括事後掃垃圾的清潔工),因此會創造出很多新的.臨時的工作機會,很多人因而可以間接從國家的口袋分到一筆錢,他有收入,就可以再去消費,這樣地方經濟的動能才能啟動起來,所以我們認為節日放煙火不叫浪費,尤其在偏鄉,因為偏鄉謀職不易,很多人是嗷嗷待哺,如果有收入絕大部分一定花在衣食住行所必需,這對推動內需.照顧弱勢,會比較有幫助,只是我們萬萬想不到,我們財長的思維竟然也有馬總統節約治國的影子,<開會吃便當.褲子破了補一補就好,不要太浪費..>,國家有如此節儉的領導團隊,我們真不知道是幸還是不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