櫻桃籽 BB mama 小@ 華歌 Rebec ★ , 香橙 ~嵐色楓調~ 霧半兩 彼德兔 OZ & SUS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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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古有明訓 -- "天下文章一大抄", 但老祖宗可沒要我們將他人的文章 全部一字不改的搬回家後, 加冠自己的大名大姓後, 變成自己的傑出作品. 老實說, 常在其他的網誌上看到一些熟悉的文章, 但主人翁卻不明示這是一篇轉貼或轉載的作品, 對此, 向來以不會再來造訪這個網誌做回應, 是養奸姑息的消極抗議, 看到二媳婦的心情和唐婉的聲援, 百分百的支持她們對是非的要求. 大陸的導遊有一句戲言, "現在的人常常是什麼都不缺, 只缺德!" 在道德良心泯沒時, 這些人眼裡只看到自己的影像, 不管是虛是實的. 江郎才盡卻不知充實內涵的人, 有如秋風中枯黃的葉片, 隨時會被突來的風吹離生命的本體, 飄落在不知名的角落, 腐朽與污泥化為一體, 恁誰也不復記了.
連電小二都沒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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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本來沒那麼生氣的要不是二媳婦對我說那篇文章上了貼心下午茶再加上她也去跟電小二反應過她才是原著也到對方訪客薄裡留言沒想到那人把她的留言刪了連電小二都沒回應我想現在真正姑息養奸的不是我們囉~~~^^
在這裡我也曾碰過網友轉貼我的文章卻沒註明出處,而且還是已出版書籍裏的文章。
經婉轉告知後,到目前,除了一位有在我告知之後在文章加上註明且來留悄悄話之外,另有二位是直接砍文,連一句對不起都沒有,我不知道在他們的心裡,是不是不覺得這樣有什麼錯?
之前甚至在無名有一位網友盜用了我們在文學網站發表的文章,還反說我們盜用她,報警處理後,她又辯稱她的電腦遭我們駭客入侵,本來其他文友要索賠好幾十萬,我卻只要她登報公開道歉,目的就是要讓她正視尊重著作權的問題。
這裡有一篇法律文章與大家分享,是一個網友發表的文章裡用了朋友轉寄給他的照片,因為信件轉寄不知道出處,所以沒註明,並不是蓄意,可是還是跑了警局作筆錄等。。。希望能提醒大家小心別觸了法。
[法律分享] 當您要發文時,請注意是否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權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193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