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到這裡,這路,就開岔了!所以要很認真的答話: 兩年前,拍廣告前,我正進行一段從未有過的「減肥(重)過程」,無澱粉無油膩的減肥餐,搞得我連放屁都顯得虛弱。適巧(不幸)我娘到我高雄的家,做身體檢查並住院治療,巧遇.........(以下空白,加強戲劇效果),他知道我愛吃巧克力,索性把剛好帶了幾顆內含酒糖的巧克力送給我,趁著回車上取衣物的當下,背著我那賢慧的監督妻子,放入口中。我靠,不騙你,舌尖與酒、巧克力濃烈纏綿在口中的黏膩至福感覺,彷彿..................(以下形容詞三千字省略)。結論:適時踰越,還真愉悅。回來我寫了這感覺,您說詩?或濕?哇哈哈,按照你啦! 四下無人,我連走路都要走斑馬線的人。 這樣寫,後面的人客,應該不會繼續想歪歪的走吧!還有,三千粉黛的V哥哥,這文章可不是讓您當藉口的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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