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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怪!怪!
2008/09/22 20:17:57瀏覽261|回應0|推薦4

昨日看到電視報導,有位台中縣民在中山高速公路時行駛於內車道,行駛車速僅八十二公里,被裁罰三千元。這位民眾被開單了之後,內心感到憤憤不平,認為政府當人民是提款機,沒有經過廣泛的宣導,隨即開單處以罰鍰,把所有的過錯都怪到政府頭上,於是透過媒導宣洩他不滿的情緒,抑或想讓社會大眾同情他吧!

這是何等的荒天謬論?一旦發生事情時,總是別人的錯,自已永遠不會有錯;怪天、怪地、怪政府、怪別人。考試考不好;怪老師出太難。上課遲到;怪學校把時間設太早。走路不小心跌倒;怪路沒舖好。雷曼兄弟倒;政府討債功夫沒做好。

當事人自已做錯事怪政府、自已沒常識也怪政府。更何況這是考汽車駕照時必須知道的「普通常識」,為何都一副「萬事我沒錯、千錯萬錯都是別人錯」的態勢呢?從這等行為亦不難看出,他就是平常我們在電視上看到會去學校罵老師、罵校長的那種家長;對於自家小孩過份溺愛已至於造成小孩不論是非、沒有對錯的價值觀,從來不曾檢討自已,然而在這種家庭教育之下,不啻教出另一個禍國殃民的「小」陳水扁?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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