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剛出爐的起訴書
熱騰騰火辣辣
今天趕快去買一本來看(壹周刊版起訴書全文)
雖然是壹周刊版
但是還是原文照登
一般市井小民十分不容易了解
不才就以我的理解
將起訴書用大家都看的懂的方式解釋給大家聽
首先被告有14人
依序是
陳水扁
馬永成
林德訓
陳振慧
吳淑珍
吳景茂
陳俊英
陳致中
黃睿靚
蔡美利
蔡銘杰
蔡銘哲
郭詮慶
起訴書一開始是羅列所有被告相關資料與辯護律師
這沒啥好說
然後在犯罪事實部分
首先詳列相關被告的相關職務
開始先提到國務機要費犯罪事實
1侵占國務機要費部份
先說明在陳水扁兩任總統任內
總共涉嫌侵占詐領國務機要費1億415萬2395元
特偵組有列表很大一串
內容都是扁家日常開銷拿去報國務機要費
我舉幾項在下面
健保費
演唱會門票
動物(勇哥)雜支費
民生寓所水電費
婚禮捐獻
私刻印章(容後待補述)
租保險箱
買貼身衣物
汽車牌照稅
超速罰單
護照簽證費
女性用品
民進黨黨職分攤金
選舉無效訴訟律師費
地價稅
房屋稅
。
。
。
以上不勝枚舉
總項次510項
合計19124078元
簡單的說就是他們一家大小(含狗)的吃喝拉撒睡都由我們全國人民納稅包辦
用這樣的理由A了1千9百多萬
涉嫌侵占我們納稅錢1千9百多萬
另又指示陳鎮慧將每年之國務機要費剩餘款項搬運至官邸侵占之
89。90。91年都搬1千多萬到官邸
另92年93年與94年兩次又分別侵占國務交要費
總金額56371228元
惟獨在93年6月間
因為要發總統府員工端午節禮金
結果發現國務機要費已經搬光
沒錢可發
只好又拿1百萬回去發
簡單的說
就是他們發現公務費用有剩下
就將錢搬到官邸藏起來
只有其中一年忽然良心發現
又吐回1百萬元給總統府員工發端午節禮金
用搬錢的方式侵占我們5千6百多萬
2。以不實犒賞清冊詐領國務機要費
因為國務機要費當年度使用未完須繳庫
陳水扁~吳淑珍~馬永成~陳鎮慧四人
利用假造犒賞清冊並私刻印章詐領國務機要費
也就是上面所說的私刻印章擲出拿來報國務機要費
以此方式詐領6338000元
簡單的說
她用我們的錢去私刻印章
然後用私刻的印章來騙我們的錢
用這樣方式詐領633萬多
3。以他人消費付款而取得之統一發票及以付款之統一發票詐領國務機要費
(題目很文言~但是簡單說就是別人的發票+請領過公費的發票)
吳淑珍蒐集他自己跟家族成員還有好友的發票
詐領國務交要費
又將已經請領過公費之發票再度重複請領國務機要費
以此方式詐領得27040252元
簡單的說就是她收集發票來騙我們的錢
還一張發票騙兩次錢
用這方式詐領2千7百多萬元
--------------------------------以下為個人評論
從國務機要費的部分簡單說明了一件事情
這一家人認為他家有一個人當總統
全家人(含狗)的吃喝拉撒睡就應該由國家包辦
不但應該包辦
用剩下多的還可以搬回家
有吃又有抓
簡直就是買1送4
不
不只
是買1送11(6大4小1狗)
大至結婚排場甚至動用總統行政專機
小至小孩的簽證費都要全民買單
我很慶幸陳幸妤跟陳致中8年來只結各結過一次婚
其中一個人"只"生三個
另一個只生一個
不然要是多結幾次婚
行政專機不飛到馬達脫落才有鬼
而國庫必然會遭受更大的災難
再來可以看見這一家人的無恥
利用假造犒賞名單連自己員工的犒賞都要A
人說好兔不吃窩邊草
他們這一家是連窩都把你啃光光
連窩都不留~還想長草出來?
門都沒有!
而且想偷別人的錢
連手續費都不想出
比詐騙的金光黨還可惡
人家要詐騙集團騙你的錢好歹自己出電話費
他們簡直就是把全民當笨蛋
出錢給他買工具來挖我們全民的資產
最後我要套句電影台詞
"保安!!你們可以讓人這樣領了又領~領了又領~領了又領嗎?"(摘自:哩咕哩咕新年財)
"抱歉~抱歉!!我媽雖然沒有老年癡呆症~但是他有半身不遂~看到錢就想拿的病"
看了起訴書
才知道這一家人竟是如此無恥的偷國家的錢
對比於這一家人仍然大言不慚的說著愛台灣與人權
我想起我曾說過
如果這就是所謂的正港台灣人
這就是所謂愛台灣的表現
那我寧願當火星人
如果這樣無恥的貪污犯也敢大言不慚說人權
我真想給他很多人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