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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9 18:40:29瀏覽1139|回應3|推薦79 | |
這些邏輯還合理嗎?[二] 建屋拆屋”拆屋建屋~或許你/妳只知道房子蓋好”搬新家就是了,建築過程的曲折你知道嗎?相信很多人都心知肚明,只是不得不接受這[勞民傷財]的建築法規。 臺灣的建築法規定簡敘:土地分為商業區/工業區/住宅區/林地/旱地/農地//山坡地保護區/道路.公園預定地……等。其中住宅密度又區分為 [一]住宅:建築法規定;除了水/電申請[先前第一邏輯已敘明];還須有建管/稅捐/消防/公安/環保…..等單位會看通過才核發建照。 建築過程:房地需先扣除路面/防火巷等比例~再依實際坪數先起建[ㄏ~~每間都像鴿舍那麼大];建好了”再由建築師申報完工[等上述單位會看]發建照;但是真的有那麼快發照嗎?別傻了~~這得看你的建築師[人面]多大喔! 建照有了~接著就真的動工敲掉[鴿舍]前/後;再將露出的鋼筋銜接大興土木。朋友們”不信請拿出你家的房契;跟你的房屋比一比就知道{那會安捏}!!! [二]農舍:本人一位親戚;與朋友共同[持分]買了一塊農地,我親戚根本沒空去管理;乃全權給他朋友耕種利用,有一天我親戚去看該農地時;發現他朋友在其個人持分的農地;建立一間不錯的農舍!親戚也心動想跟著蓋一間,哇ㄚ~~建築師說:該農地已經被他朋友的持分比例蓋完了;我親戚的部份被借去比例,以後只能耕種永遠不能蓋農舍了!農地[農舍建築法]~就是如此依空地比例在玩弄人民,害得一些[共同持分]善良不懂法規的老農民;活到老做到老~還是兩手空空!!! 世紀先進的國家~~含糊過日專專步,延續舊俗是退步,見笑生氣無半步,漏氣能改求進步!!! 馬上加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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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