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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審員-司法改革又在瞎搞啦?
2011/06/29 11:03:09瀏覽252|回應0|推薦0

哇哩,人家英美的海洋法系,有不成文法的特性,以及陪審團的傳統,和我們大陸法系本來就有很大不同。這個不是陪審團的觀審員是在搞啥?目的是什麼?想達成什麼司法改革的效果?不會只是某個高官的小孩看電影,問老爸為什麼台灣沒有陪審團,才因而搞出來的花招吧?

就算是海洋法系,陪審團主要也不是用在審理重大刑案的,有別於普通法庭,還有一個衡平法體系,這種法庭在權限上是優於普通法體系的,而且這種法庭沒有使用陪審團!更何況,早期的陪審團如果做出的判決被推翻,可是要負責任受到懲處的,也進而使陪審團的文化變得只重形式而不重視事實(怕事),以自己沒有責任為最高指導原則,從而使司法的效能低落,才會讓衡平法體系有不得不存在的重要理由。使用案例做為判決依據的不成文法體系,自然有其彈性與優點(當然也有缺點),也需要能雄辯與正直有智慧的偉大律師及法官,才能運作良好,而促進社會的進步繁榮。這些司法體制背後都有淵遠流長的歷史與傳統,不是看看電影就能明白的。觀審員自然不是陪審團,因為那樣改會是大地震,那麼,這是要改革什麼,是要改善什麼?提高民眾對法律的參與度嗎?感覺就只是,做秀風從媒體與政客吹到司法體系去了而已。

如果真的想要改善司法的品質,直接把法庭審理的過程錄影備查,定期抽檢做個案探討,並評估適當的公開機制,只怕會更有效。不適任到誇張的法官,相信所在多有,只不過在法庭神秘面紗的掩蔽之下,只有與人結下大怨,被媒體爆料才會抖出來。就是因為太安全(太爽)了,所以這少數的害群之馬才得以胡作逍遙。針對社會關注的重大刑案設觀審員,毫無疑問只有做秀的效果而已,其實只要有媒體關注與報導,法官就算再低劣,也不敢亂來。找幾個民眾進場去當觀審員,如果能以此為名義讓內部審理過程得以保密,那反而會是司法的一大退步。

政府官員的素質真的如此低落到不行了嗎?司法體系難到真的連一點法律素養也不剩?答案當然是否定的。不可能沒有半個人才以及有識之士。這種不像樣的法案也能推出來,是政治面的管理,出了大問題。政府的管理出了問題,責無旁貸的兩個人,正好就是某個黨的下一屆正副總統候選人哩,屬下腦殘,也是領導人的責任,推也推不掉的。傻蛋覺得,那個黨,要不是從高官開始腦殘起,就是被間諜給入侵了。明明競爭對手那麼弱,那麼糟糕(鎖國自殺),自己卻一直搞出這種難看的把戲。這些自以為英雄的政客啊(以這群人的表現實在不配稱政治家,但這些人肯定自以為是英雄偉人),該醒醒啦,去修一修管理學吧,自我感覺良好的那一套吾黨之至高心法再不丟掉,江山可就要拱手讓人啦!要不是另一個政黨的品質不佳,傻蛋還懶得罵哩,直接用選票表態就得啦。台灣就真的是沒個有點規模,又稍微像樣點的政黨可以支持,這實在是可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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