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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來照顧老媽
2008/05/26 06:22:16瀏覽4817|回應3|推薦33

因為他母親臥床的事,引起他們兄弟間的爭執,做大哥的他最後決定一肩扛起所有的責任,不,應該說,由「她」負起有的責任,「唉,妳是大嫂嘛,再說 … 再說,妳沒在上班。」這是對「沒上班的人的懲罰嗎?」這個問題她沒吭氣。

他有三個弟弟,三個弟媳全都是職業婦女,所以一開始討論母親的照護問題時,三個弟弟在第一時間就表明立場:「老婆要上班,孩子還小,出錢可以,出人,沒辦法」;他的媽媽中風還帶點失智,但四兄弟沒有人願意把老媽送到安養院,一方面是不捨,「唉,媽這麼大把年紀還去那種全部是陌生人的地方,不好吧!」

 再者,他們也想信守當年對父親的承諾。父親 10年前過世時,交待他們 4個兄弟:「一定要好好照顧媽媽──」他帶著三個弟弟在老父病榻前含淚應允父親。母親一直獨居,因為她說不喜歡麻煩小孩,也想要保有獨立的空間;說起來,老媽實在算是蠻獨立的老人,幾個兄弟也蠻放心,媽媽住在一個老社區裡,鄰居都相識十年了,有什麼事也會通報他們弟兄,尤其是他住得不遠,跟老媽家只隔幾條巷子,要有什麼事,一聲招呼,人馬上就到了。

 但一年前媽媽開始出現輕微的失智現象後,兄弟開始有點擔心,老媽是不是還適合一個人獨居,從那時開始,作為大嫂的她,每天早晚去婆婆家兩趟,一方看有沒有什需要幫忙的事,另一方面也陪老人家聊聊;其實,那時兄弟間也討論過接母親同住的事,不過,因為還沒有迫切的需要,所以也沒什麼結論。

 但現在婆婆中風了,居家照料的問題也浮出檯面,老人家是不可能一個人住的了,就算請外傭都讓人不能放心,而大家之前有很有默契,不會把老媽媽送去安養院,總不能讓人家說:「四個兒子,沒有一要養媽。」這種罪名,他們實在很難擔待;問題來了,哪個兄弟可以把媽媽接去他家呢?幾個弟弟眾口一詞:「大哥,你們家最適合,離媽媽家近,而且 … 」,沒有說出來的「而且」,大家都知道是指大嫂是家庭主婦,沒上班、時間比較多。

 但當初她之所以選擇從職場退下來是因為身體出了狀況;她自己也曾患癌症,幸而因為發現得早,所以很快就割除了,但現在手術還不到 5 年時間,是不是可以說已經完全沒事了,他也沒有把握,他總要她多休息;這一兩 年,孩子剛剛大了些,她才可以稍稍放鬆,馬上就要她接手照顧中風的老媽,說真的,這話他很難啟齒。

 畢竟要照顧中風的老媽,可不是一個簡單的任務,他覺得自己沒有權力替她做決定──畢竟,誰都知道,所謂「把媽接到大哥家」的意思是讓大嫂負起全部的照顧責任,他的工作已經忙碌不堪(三個弟弟不也都這樣說:「唉,我們家大人、小孩都忙,媽住到我們家,會跟住在空城沒兩樣,我們家整天都沒人啦!」),看來看去,似乎真的只有目前做「家管」的她,最有可能接下這個任務。

 他一面露難色,大弟就「發難」了:「大哥,說真的,其實,老爸老媽向來就最疼你了,你這個做長子的,從小得到的照顧和注意,比我們多得多了,大哥 … 你不會不知道自己是『三千寵愛在一身』吧!」

 什麼意思?現在提這個,難道大弟是說,因為從小爸媽最疼他這大哥,所以照管中風老媽的責任,就應該歸他一家子?照顧媽媽是孩子的責任,他並不想逃避,也當然沒打算放著老媽不管,但是說到爸媽最愛誰,誰最應該奉養,這就太扯了吧!

 他只淡淡地回說,現在不要說這些,「我很願意多負擔一些,但是照顧中風的老媽是一件長期抗戰的事,兄弟間要想好怎麼分配,畢竟大家都有工作,大嫂有病,你們也不是不知道,她實在是不能太操勞的,希望大家理性一點來看這件事。」

 弟弟們為了強化大哥扛起責任的決心,還這樣敲邊鼓,第一,大哥,要是你跟大嫂有什麼要忙的,還是出國旅行,媽就交給我們中間的一個,我們隨時可以「幫忙」的;第二,媽住你家,總會增加一些費用,我們一起share些,是沒問題的,像是外傭的費用等等,「我們都會負擔,不會讓老哥你一家子出的,媽是大家的。」

 弟弟們的話說得如此得體,他也不知從何反駁起,就答應說,好吧,媽就先接來我家,「但是不是也先說好,半年一替,讓我們家、讓你們大嫂,有機會休息一下?」

 三個弟弟都表示沒有問題,於是他就如此這般地向她說了兄弟間的決定。

 他知道她一定會不高興的,但是,誰家沒有老人要照顧呢?作為子女的,也無法逃避責任,如果老媽不是送往他家、送往任何一個弟弟家,不也一樣有這些問題?再說媽媽一個人獨居了這麼多年,老實說,她老人家早已體貼地減輕了很多為子女者的責任了,他跟她說:「現在媽的狀況這麼差,難道妳放心她繼續一個人住嗎?」

 她想了想:「你說的沒錯,我們先接過來,看實際照顧的情況如何再跟弟弟們商量吧,不要想太多,反正我們也別無選擇,不是嗎?」

 

 

( 創作小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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悅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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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難為
2008/05/27 13:19
這種困境誰都會輪到﹐不是誰錯誰對的問題﹐每人都有每人的立場和難處。只能想﹐付出的多﹐ 收穫的也多﹐孝順父母多些﹐ 將來小孩也會孝順我們多些.

莫大小說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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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 大嫂要那麼笨
2008/05/27 07:22
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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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兄弟,明算帳
2008/05/26 19:27
一;老媽現住屋賣掉,收入歸老媽『安養』基金,購置一應設備。
『安養』基金餘款,盡屬『大哥,大嫂』所有。
二;老二,三,四每月付一萬元,計三萬元給大嫂。
如老媽現住屋,不屬私有。老二,三,四每月付二萬元,計六萬元給大嫂。
三;未來喪葬費另均攤。
四;老二,三,四如不同意,四人抽簽決定。
五;中途,任何一人拒不繳費,未來不得分配任何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