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婚姻--有情配偶
2009/01/22 08:51:45瀏覽3428|回應10|推薦146

最近在網路上看到不少有關愛情與婚姻方面的文章﹐有的是個人的感受﹐有的是學理的論述。有的是對於過去失敗經驗的反省與感傷。更多的是對愛情的憧憬。有人歌頌﹐有人怨恨。有一點可以歸納的就是大半對於愛情與婚姻有不少迷思與錯覺。最顯著的是把愛情與婚姻分開﹐以為兩者無法並存﹐只嚮往愛情﹐視婚姻為無奈。這種觀念不但害己也可能導致其他未婚者誤入歧途﹐將來蒙受痛苦。 殊不知兩者“原本”是一回事﹐人“應當”追求的是有情配偶。

 

要有個有情配偶﹐先決條件是正確的觀念。要能建立正確的觀念,必須正本清源從它的起源探討起。要知道婚姻的源頭是配偶﹐因為沒有配偶就沒有婚姻。 配偶是實裡﹐婚姻是外表。 男女之間的愛情﹐也是由配偶的需要而來。沒有配偶的設計﹐人類就不會有愛情的原動力。這是人性更是“天”理。

 

配偶與婚姻不同。婚姻本身是一種社會風俗習慣所演變而成的制度﹐其所具的法律規範也是人訂的。而配偶是人類一開始就有的東西﹐沒有它﹐人類無法延續。所以它絕非來自人的自我選擇或自我安排。如果你不信有神﹐不信人是被造的﹐那你只能接受配偶是偶然地“自然形成”的。至於自然是如何“同時”形成男女﹐然後成配繁殖人類﹐是否有過渡時期的同性生殖﹐至今無人能解﹐當然也就沒什麼值得繼續在此討論了﹐因為再多的討論都是相對的"自說自話﹐人云亦云"﹐胡說八道。但是如果你相信有神﹐相信人是被造的﹐那麼人類配偶就是神的安排﹐如此正確的婚姻規範以及愛情的內涵也必定是出于那造人的神之手。 為什麼我們要先分辨一下配偶與婚姻以及愛情的來源呢﹖那是因為我們對它的認知﹐決定了我們能不能有個恩愛夫妻的婚姻。你可能從來沒有仔細地分析過﹐有人問起你也講不出個所以然來。但是無論你是未婚或在婚姻的某個階段﹐你可能都有一個認識,就是世間婚姻有成功有失敗。你一定想知道如何趨吉避凶有個白頭偕老又俱真愛情內涵的幸福婚姻。

 

那麼先讓我們了解神對婚姻是如何安排的。聖經創世紀二章二十四節﹐摩西將神當初設定的原則﹐歸納如此的結論---“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句話的主要原則就是﹕“要離開父母”是獨立自主的要求﹐是新階段的開始﹐要我們能完全的投入。然後“彼此委身” 連合到“一體”的地步。這裡說到了一個歸屬性的問題﹐換句話說婚姻的重點就是“完全的彼此歸屬”。 神的規範同時指出另一個相關要求﹐就是作父母的對於成家立業的子女﹐要放手。不應再干涉與介入他們的婚姻感情生活﹐只能關懷尊重。因為神的定規是配偶的關係(一體)要比父母與子女的關係(分了體)更親密。不遵守這原則﹐許多委屈﹐不和甚至悲劇就會產生。

  

要知道男女配偶乃至愛情的規範都是神所建立的。神賜男女的真正愛情﹐是在配偶中才能得到﹐然而由於人自私的罪性,因此它需要雙方一生無私的磨合與追求。除此以外﹐一般人所說的風花雪月﹐詩情畫意,一見鍾情的愛情﹐其實不過是不成熟以至自欺而又欺人的虛幻﹐頂多也不過是為了滿足個人情慾的追求與結合而已。也就是説,婚前我們追求的是配偶,婚後追求的才是真正的愛情。如果不以為然非要以身試“規”﹐結果必定是輕者哀怨﹑重者痛苦﹐甚至悲劇。人們可以不相信有神﹐也不相信配偶是出自神的﹐但古今中外﹑只要能彼此認定﹑持守這"一體"的原則 ﹑那麼這婚姻配偶就會持久﹐也必美好。這裡也有一個少有人言的結論﹐就是好的婚姻﹐重點不在乎其他的擇偶條件﹐而在乎二人都有正確的觀念(婚姻行使規範)與實踐力行。 換句話說﹐就算換一個對象﹐將來結果仍然一樣能是一對有情配偶。不要以為天下只有某一人才可成為你(妳)唯一的終生伴侶﹐甚至認為有情配偶是要碰運氣﹐是可遇不可求,或是天作之合,命中註定﹐有緣無緣的結果﹐那你(妳)將因自己錯誤的觀念而自食苦果。 還有一點就是神的定規永遠簡潔﹐直接了當﹐不打折扣﹐也不拐彎抹角。它們可以用一句稍微修改的成語--“順我者成﹐逆我者敗”來形容。表面顯得很霸道﹐其實是非常合理。如一個設計出來的成品﹐無論是什麼﹐人如不依照神的定規(它的使用手冊)胡亂操作﹐結果一定出問題。這與霸道無關﹐倒是與有沒有智慧有關。人也可以自作聰明﹐不看手冊摸索而行(似乎許多人是如此)﹐雖然有時成功﹐但得的結論一樣﹐然而冤枉路是難免的。如用在感情的事上﹐自然免不了許多不必要的痛苦﹐甚至後悔莫及﹐遺憾終生。

 

談到婚姻﹑我也喜歡中國人形容好婚姻的一句話“恩愛夫妻” 四個字。這一點﹑西方文字就沒有如此精確的說法﹑簡單兩個字能把神的心意表明得好。當初神造夏娃來幫扶﹑陪伴亞當﹑也讓他們彼此有培養“恩情”的可能。所以當夫妻年日一久﹑你會發現他們之間﹑除了有愛﹑也因為那些日月累積的相互服事﹑而有“恩”於對方﹐而且是越積越多﹐所以他們彼此的感情﹑依賴會越來越深。漸漸他們所有的是恩情多於愛情。結果真正維持婚姻的不光是愛情﹑更加是恩情。年輕男女之間的愛情﹑有許多成份是出於情慾﹑這是生理現象﹑是神創造的一部份﹑為的是人類的延續。這部份的愛情﹑會日漸平常﹑淡化。但是恩情就不是如此﹑反而是累積的﹑與日俱增。一般人追求愛情﹑都以為人不應為恩情或報恩而結婚﹐豈不知將來維持婚姻的其實就是恩情大於愛情。

 

但再美好的道理、再信誓旦旦的決心,並不能保證一定好的結果。就算我們知道了正確的準則﹐但還要等到面臨現實時,才能驗證自己能否對準則的堅持。以上所說的當然只是原則﹑準則。要想在現實中實現﹑就必須克服許多壓力。這就牽涉到我們的宇宙觀﹑人生觀﹑價值觀了。要知道

*                                         *

“自我中心”是破壞婚姻的唯一殺手

*                                         *

如果有一方認為“我的” 要求﹑感受﹑好惡﹑習慣﹑追求﹑看法﹑所有﹑條件﹐享受﹐慾望﹑﹑﹑﹑等等,重於婚姻的持續﹐那麼這婚姻自然就很容易觸礁而破裂了。所以重點是“不分彼此,成為一體”,並且對婚姻的持續要有同樣的觀念﹑同樣的堅持。所謂”海枯石爛`至死不渝” 雖是小說裡的情節, 但在真實的生活裡是可以實現的, 只要認真神建立的準則。


( 心情隨筆心靈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pk2007&aid=1837525

 回應文章

daris 秋水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好文章 !
2010/01/01 11:18

人在婚姻裡

若太強調自我

而不肯容忍.忍讓

勢必會將婚姻推入絕境

但現代人為一點小事紛歧.叫嚷

卻從不靜下心來自我省思檢討

只想要讓對方照自己的方式生活

若兩人都是這種性格,最後仍是破裂

但一方長期隱忍...最後還是會讓婚姻生變

所以為了孩子.為了婚姻的圓滿

互相真誠對待,互相為對方著想

這樣才能維持情長路更長...


起飛的記憶~ 增添這一季的馳念
Hi ! this is Daris ....
tty(pk2007) 於 2010-01-01 12:28 回覆:
謝謝回應及分享。您說的很對﹐正確的婚姻觀與堅持是確保家庭幸福的唯一途徑。

鴻燕驚夢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認同此觀點
2009/04/29 20:08
這篇文章的論點我十分認同,不過現在的人這方面的觀念已漸趨淡薄了。
tty(pk2007) 於 2009-05-23 23:57 回覆:
謝謝回應。您的感受與山居的隱士的看法很近。本人只期盼大家都能一起齊力﹐多宣導正確的觀念給年輕的朋友們。

山居的隱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經營
2009/03/21 09:32

禮敬的大善知識

所言真精彩極了, 您很有智慧, 經營處理婚姻自成一格, 在神的國度裡...健全和諧圓滿...

但對於沒有信仰或一方信仰者 , 仳離怨懟甚有之, 聞名的王妃和王子, 相同信仰的天主教徒, 跌破大家眼鏡, 一個慈愛和善外交天使, 一個不熱衷政治...那裡出問題了, 最後竟是這樣的結局, 令人不勝唏噓...

信仰的婚姻觀, 兩造有心人恪守奉約, 能見百年相伴扶持, 令人欣羨和歌頌...主要他們彼此不會約束對方, 不會駕馭對方...因為觀念平等, 互敬互重...

反之, 在傳統見長的台灣, 不見得行得通...遇到良人賢淑是福氣, 更是神的子民...良人不以我自居, 賢淑不以嬌自居, 婚姻之道同白開水, 平淡相守愛一生...

隱士淺見合十敬安祝福 

tty(pk2007) 於 2009-03-22 07:17 回覆:
謝謝隱士的回應與分享。格下所言極是。人要放下自己﹐觀念平等, 互敬互重﹐才能與人相愛。無奈人有原罪﹐自私的天性需要一生的努力超越。誠如所言﹐在傳統見長的台灣﹐因不正確的觀念導致的社會結構根深底固﹐可能改變不易。不過只要大家肯追求真理﹐一定可以突破傳統﹐得到釋放。

約翰福音 8:32b 說“--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cjs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
2009/02/24 03:13
Yes, I do.
豈是那麼容易可以出口的!
信守誓言一生,有多沉重,他們真的明白嗎?
大多數人應說,
Yes, I try.
tty(pk2007) 於 2009-02-24 08:32 回覆:
一點都不錯.結婚只是一生追求真愛的開始.

林秋玲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吵架理論的時候,什麼最重要?
2009/02/15 23:56

◎◎◎很多人經常為金錢為芝麻蒜末爭吵不已,甚至大打出手,請問您有吵架的本領嗎?吵架理論的時候,什麼最重要?
真理?驕傲?自尊?面子?輸贏?

這些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你仍然心愛著那個人,最重要的是你們仍擁有這份得來不易的感情可以繼續爭論下去!

在真理或愛情裡,不管是爭執或衝突,只要最後能協調、能化解就好了,哪有什麼贏者或輸家?
真要爭誰贏誰輸,爭誰有面子誰又肯低聲下氣,最後賠上的只是這份感情,誰也沒贏;實際上是兩敗俱傷~~

◎◎◎有沒有想過,爭吵的目的是為什麼?理性抑是感性?
其實不是單純的為了道理講理,而是對方不肯讓你,男生女生亦然。因此,理論爭吵到最後,其實早已偏離主題,既不感性也不理性,而是為了賭一口氣。
好大的一口氣,得理不饒人,死鴨子嘴巴硬,不見黃河心不死,不見棺材不流淚,代價不貲。
事過境遷,和好的時候,才體認出那些話說得太愚蠢,淚也白流了,氣也白生了,是何必?還是活該?

人生氣的時候,什麼狠絕的話都說得出來,什麼惡毒的事也做的出來!
有時情人生氣的時候,還會保有一點溫暖的情懷!就看你是否看得出來,就看你了不了解對方,信不信任對方。

生氣時不說氣話也不做惡事,真的很難,但起碼要學會退而求其次,懂得從中去感受原本就存在於兩人間的落差;不消太多腦力,其實只要用一點心;就讓自己變得膽小怕紛爭,別想太多氣太足,愈簡單愈好!有愛情的時候,其實什麼都好談; 但一般人不易發現自己的愛,也不太會利用這個道理談攏。

希望每個人都能珍惜自己所擁有的情緣, 不一定是愛情。
記得有一句話:「世界上有千萬種藥, 就是沒有後悔的藥」千萬不要拿一份真情賭氣,不要太神經質變成疑心病,那是非常不值得的!
因為[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只有不肯面對的人】

§§§以上是成長課時  秋玲心靈互動之語   作為夫妻相處的參考。



tty(pk2007) 於 2009-02-16 07:50 回覆:
謝謝分享心靈之語。破壞婚姻生活的豈只生氣一樣﹗所以聖經哥林多書十三章為愛作定義時﹐就說“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愛是永不止息”。誠如妳所說的﹐夫妻相處最好是避免爭執﹐盡量忍耐。

嘟嘟.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有所感
2009/02/13 09:11

您好 ..

在情人節前夕看到這篇好文是很棒的感覺

婚姻在大環境裡  女人處於弱勢  傳統導致  嫁夫隨夫  夫若是大男人主義  自然女人苦頭吃盡   ... 這是多方面的干涉所至    我們的習俗    的確不如西方人尊重女性   

不過疼愛女性的男人也是有的  小家庭比較有可能讓男人放心的愛   ..  婚姻變質的機會也會少多了  ..

這是我的看法   您認為呢   祝情人節快樂

tty(pk2007) 於 2009-02-14 04:49 回覆:
謝謝回應與鼓勵。非常同意妳的看法。

其實不是西方風俗比東方好﹐而是那一種婚姻內涵合乎神的規範。

神當初造男造女﹐男女是平等的﹐一體的﹐但有不同的身份與功用。神要妻子順服丈夫﹐要丈夫捨己地愛妻子。

當人不再敬畏﹐聽從創造者的命令﹐放縱自己的私慾的結果﹐男人就會利用女人的順性想出許多理由與藉口來合理化﹐甚至衍成風俗﹐變成社會常態。如從前的後宮嬪妃﹐三妻六妾﹐現代的外遇劈腿﹐同性戀愛等。

聖經羅馬書早已對此作了很好的解釋﹕

1:19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 神已經給他們顯明。
1:20 自從造天地以來、 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1:21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 神、卻不當作 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心就昏暗了.
1:22 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
1:23 將不能朽壞之 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
1:24 所以 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
體。
1:25 他們將 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
1:26 因此 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
1:27 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白帆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美好婚姻
2009/02/07 11:58

其實要擁有美好的婚姻,也沒有那麽難,當兩個人都把神放在第一,其餘的事,都好解決。不信,你試試?

 祝福你有一個愉快的周末!

zwani.com myspace graphic comments

tty(pk2007) 於 2009-02-08 01:48 回覆:
謝謝分享。祝主恩滿溢。

是的﹐有福的婚姻是一生的追求﹐需要神的隨時幫助。

Estella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可是聖經當中沒有指示到當今外遇劈腿頻繁的亂象
2009/02/06 10:20

您這篇文章寫得很好, 然而,當有情的配偶受到撒旦誘惑試探而淪陷時呢?

不是沒有情了, 也不是沒有恩了, 只是人有原罪, 再美好的婚姻還是躲不過撒旦.

tty(pk2007) 於 2009-02-07 01:00 回覆:
如果有一方認為“我的” (要求)﹑感受﹑(好惡)﹑習慣﹑追求﹑看法﹑所有﹑條件﹑﹑﹑﹑等等,重於婚姻的持續﹐那麼這婚姻自然就很容易觸礁而破裂了。

人自己不敬畏神﹐經不起誘惑﹐還把責任推給別人﹐推給撒但。知道而行不出來﹐是不敬畏神的結果。所以聖經說“敬畏神是知識的開端”。世上的亂象都是因此而生﹐又豈只婚姻一件﹗

Reed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維持婚姻的,其實就是恩情大於愛情。
2009/02/03 04:59
這篇【移民故事】抉 擇可為註腳!
敬請人道支援 我卓越不群的母親

八旬阿嬤
【台灣司法◎人間煉獄】部落格
tty(pk2007) 於 2009-02-05 01:15 回覆:
謝謝提供註腳。祝
時祺。

也可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嗯..........
2009/01/23 23:54
我只知道,結婚難!離婚更難.................
tty(pk2007) 於 2009-01-24 00:21 回覆:
不錯。在一個扭曲的社會﹐要找個不自私又與自己同俱正確的觀念的對象是不易。如果婚後雙方都無我地全心追求﹐成為有情配偶時﹐離婚也就難得幾乎不可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