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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22 08:51:45瀏覽3429|回應10|推薦146 | |
最近在網路上看到不少有關愛情與婚姻方面的文章﹐有的是個人的感受﹐有的是學理的論述。有的是對於過去失敗經驗的反省與感傷。更多的是對愛情的憧憬。有人歌頌﹐有人怨恨。有一點可以歸納的就是大半對於愛情與婚姻有不少迷思與錯覺。最顯著的是把愛情與婚姻分開﹐以為兩者無法並存﹐只嚮往愛情﹐視婚姻為無奈。這種觀念不但害己也可能導致其他未婚者誤入歧途﹐將來蒙受痛苦。 殊不知兩者“原本”是一回事﹐人“應當”追求的是有情配偶。
要有個有情配偶﹐先決條件是正確的觀念。要能建立正確的觀念,必須正本清源從它的起源探討起。要知道婚姻的源頭是配偶﹐因為沒有配偶就沒有婚姻。 配偶是實裡﹐婚姻是外表。 男女之間的愛情﹐也是由配偶的需要而來。沒有配偶的設計﹐人類就不會有愛情的原動力。這是人性更是“天”理。
配偶與婚姻不同。婚姻本身是一種社會風俗習慣所演變而成的制度﹐其所具的法律規範也是人訂的。而配偶是人類一開始就有的東西﹐沒有它﹐人類無法延續。所以它絕非來自人的自我選擇或自我安排。如果你不信有神﹐不信人是被造的﹐那你只能接受配偶是偶然地“自然形成”的。至於自然是如何“同時”形成男女﹐然後成配繁殖人類﹐是否有過渡時期的同性生殖﹐至今無人能解﹐當然也就沒什麼值得繼續在此討論了﹐因為再多的討論都是相對的"自說自話﹐人云亦云"﹐胡說八道。但是如果你相信有神﹐相信人是被造的﹐那麼人類配偶就是神的安排﹐如此正確的婚姻規範以及愛情的內涵也必定是出于那造人的神之手。 為什麼我們要先分辨一下配偶與婚姻以及愛情的來源呢﹖那是因為我們對它的認知﹐決定了我們能不能有個恩愛夫妻的婚姻。你可能從來沒有仔細地分析過﹐有人問起你也講不出個所以然來。但是無論你是未婚或在婚姻的某個階段﹐你可能都有一個認識,就是世間婚姻有成功有失敗。你一定想知道如何趨吉避凶有個白頭偕老又俱真愛情內涵的幸福婚姻。
那麼先讓我們了解神對婚姻是如何安排的。聖經創世紀二章二十四節﹐摩西將神當初設定的原則﹐歸納如此的結論---“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句話的主要原則就是﹕“要離開父母”是獨立自主的要求﹐是新階段的開始﹐要我們能完全的投入。然後“彼此委身” 連合到“一體”的地步。這裡說到了一個歸屬性的問題﹐換句話說婚姻的重點就是“完全的彼此歸屬”。 神的規範同時指出另一個相關要求﹐就是作父母的對於成家立業的子女﹐要放手。不應再干涉與介入他們的婚姻感情生活﹐只能關懷尊重。因為神的定規是配偶的關係(一體)要比父母與子女的關係(分了體)更親密。不遵守這原則﹐許多委屈﹐不和甚至悲劇就會產生。
要知道男女配偶乃至愛情的規範都是神所建立的。神賜男女的真正愛情﹐是在配偶中才能得到﹐然而由於人自私的罪性,因此它需要雙方一生無私的磨合與追求。除此以外﹐一般人所說的風花雪月﹐詩情畫意,一見鍾情的愛情﹐其實不過是不成熟以至自欺而又欺人的虛幻﹐頂多也不過是為了滿足個人情慾的追求與結合而已。也就是説,婚前我們追求的是配偶,婚後追求的才是真正的愛情。如果不以為然非要以身試“規”﹐結果必定是輕者哀怨﹑重者痛苦﹐甚至悲劇。人們可以不相信有神﹐也不相信配偶是出自神的﹐但古今中外﹑只要能彼此認定﹑持守這"一體"的原則 ﹑那麼這婚姻配偶就會持久﹐也必美好。這裡也有一個少有人言的結論﹐就是好的婚姻﹐重點不在乎其他的擇偶條件﹐而在乎二人都有正確的觀念(婚姻行使規範)與實踐力行。 換句話說﹐就算換一個對象﹐將來結果仍然一樣能是一對有情配偶。不要以為天下只有某一人才可成為你(妳)唯一的終生伴侶﹐甚至認為有情配偶是要碰運氣﹐是可遇不可求,或是天作之合,命中註定﹐有緣無緣的結果﹐那你(妳)將因自己錯誤的觀念而自食苦果。 還有一點就是神的定規永遠簡潔﹐直接了當﹐不打折扣﹐也不拐彎抹角。它們可以用一句稍微修改的成語--“順我者成﹐逆我者敗”來形容。表面顯得很霸道﹐其實是非常合理。如一個設計出來的成品﹐無論是什麼﹐人如不依照神的定規(它的使用手冊)胡亂操作﹐結果一定出問題。這與霸道無關﹐倒是與有沒有智慧有關。人也可以自作聰明﹐不看手冊摸索而行(似乎許多人是如此)﹐雖然有時成功﹐但得的結論一樣﹐然而冤枉路是難免的。如用在感情的事上﹐自然免不了許多不必要的痛苦﹐甚至後悔莫及﹐遺憾終生。
談到婚姻﹑我也喜歡中國人形容好婚姻的一句話“恩愛夫妻” 四個字。這一點﹑西方文字就沒有如此精確的說法﹑簡單兩個字能把神的心意表明得好。當初神造夏娃來幫扶﹑陪伴亞當﹑也讓他們彼此有培養“恩情”的可能。所以當夫妻年日一久﹑你會發現他們之間﹑除了有愛﹑也因為那些日月累積的相互服事﹑而有“恩”於對方﹐而且是越積越多﹐所以他們彼此的感情﹑依賴會越來越深。漸漸他們所有的是恩情多於愛情。結果真正維持婚姻的不光是愛情﹑更加是恩情。年輕男女之間的愛情﹑有許多成份是出於情慾﹑這是生理現象﹑是神創造的一部份﹑為的是人類的延續。這部份的愛情﹑會日漸平常﹑淡化。但是恩情就不是如此﹑反而是累積的﹑與日俱增。一般人追求愛情﹑都以為人不應為恩情或報恩而結婚﹐豈不知將來維持婚姻的其實就是恩情大於愛情。
但再美好的道理、再信誓旦旦的決心,並不能保證一定好的結果。就算我們知道了正確的準則﹐但還要等到面臨現實時,才能驗證自己能否對準則的堅持。以上所說的當然只是原則﹑準則。要想在現實中實現﹑就必須克服許多壓力。這就牽涉到我們的宇宙觀﹑人生觀﹑價值觀了。要知道 * * “自我中心”是破壞婚姻的唯一殺手。 * * 如果有一方認為“我的” 要求﹑感受﹑好惡﹑習慣﹑追求﹑看法﹑所有﹑條件﹐享受﹐慾望﹑﹑﹑﹑等等,重於婚姻的持續﹐那麼這婚姻自然就很容易觸礁而破裂了。所以重點是“不分彼此,成為一體”,並且對婚姻的持續要有同樣的觀念﹑同樣的堅持。所謂”海枯石爛`至死不渝” 雖是小說裡的情節, 但在真實的生活裡是可以實現的, 只要認真神建立的準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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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