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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教的小孩 不明事理的父母
2010/10/26 22:26:43瀏覽1333|回應1|推薦6






引用文章零體罰是理想 檢為老師求情

三字經有云....養不教 父之過 教不嚴 師之惰
 
 像這樣不受教的小孩與不明事理的父母親  難怪我們的社會愈來愈亂

小朋友上課不守秩序  老師用愛的教育好好講小孩也不聽且在旁邊亂來


這已經影響到其他小孩的受教權 


請問其他家長可以向這位家長提出損害賠償嗎?

 

我還記得小時候被老師修理  我們哪裡敢回家告狀 


因為一講一定會被父母親再挨一頓打


所以以前的小孩再壞也壞不過現在的小孩


現在的犯罪手法為什麼愈來愈慘忍? 難道愛的教育無效嗎?


父母忙  老師也不敢管太多  結果呢  只是害了自己的小孩

 
 像我昨天晚上就狠揍我的小小孩 

我幫他換尿布穿褲子刷牙  沒有一件順心的事


基本上他一直唱反調  天氣冷褲子穿起來他就脫下來  換尿布也是不合作


講也講不聽  打罵他也是皮皮笑  一付我不怕你ㄝ


簡直就快把我氣炸了 我就下手比平常更重一些


因而他就大哭起來  我就說那你就哭大聲一點  誰叫你不乖

你要知道自己錯在哪裡  不乖  講不聽  就要被媽媽打

試想  如果是一直用愛的教育   真的可能過了午夜十二點他還在玩

 

小時候不守秩序  父母如果溺愛不教又沒有原則 


這種小孩長大後將來老師就更難教了


這樣的小孩聰明又有什麼用呢?

 

所以有技巧的打也是教育方法的一種


換言之就是不拿棍子武器之類的東西打小孩


打小孩要用父母的雙手  輕重容易掌握  這樣小孩纔不致於受太大的傷害  


打的地方選擇肉多的地方大腿小腿屁股或是手心  


切記不要打頭打臉  所謂打在兒身痛在娘心  真的很少人喜歡打小孩 


可是為了讓他懂事/守秩序/懂原則  有時候體罰這真的是必要手段


特別是那種故意不守秩序的聰明小孩  


唯有"皮肉痛"纔能夠讓他們永遠記住該記住的事也纔能避免未知的危險


像是游泳課  小朋友不守秩序  老師又不能管教(打罵) 


萬一溺水死了  請問這要怪老師還是怪父母呢?

 

其實美國父母也是很多人認同合理的體罰


當然如果是在學校 小孩上課搗蛋不乖  在屢次規勸無效下

老師就會上報校長 小朋友就有可能被暫時停學數日

美國父母通常都覺得被停學在家是一件很丟臉的事情


老師苦勸不聽也管不動就請父母帶回家自己教

 
我覺得台灣的老師真難為之

那是因為維護老師與守秩序學生權利的<暫時停學法則>沒有實踐


我認為既然家長不信任老師  那麼老師為了讓上課進度不延怠


我覺得校長就應該出面幫老師 讓家長把難搞的小孩帶回家自己處理


總之  愛之深  責之切  我們不能一直怪老師管教不當
我們應該想一想 
為什麼我們一樣作為父母親 別人家的小孩就懂事守法
反而自己的小孩卻在教室裡搗蛋不乖?為什麼?
那是因為父母在家沒有教好
如果又遇到不明事理的父母  老師也不敢管教
那麼  這小孩長大以後可能就會更無法無天了

所以我覺得應該支持合理的體罰與暫時停學的手段
這是為了讓小朋友將來成為良好公民的必要方式
讓小孩從小知道不乖不守秩序做歹事的下場
那就是會被剝奪自己本該有的自由或權利並且為此付出代價
 
 
 
 



( 心情隨筆校園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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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7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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