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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泰國童妓問題談童年與兒童權利(二)
2008/10/08 21:44:12瀏覽1447|回應0|推薦1

兒童的定義及其問題

談論到童妓、童工,或是任何兒童問題,理所當然應該要提到兒童的定義。非但是理所當然,而且早就應該說明兒童的定義。之所以到現在才做說明,有整體流暢性的原因,論文結構的原因,偏好的原因。尤其重要的是因為大部分的成年人都已經自認為對「兒童」這個概念有著相當的瞭解,或著偏激一點的說法(其實一點都不偏激):成年人習慣「忽略」[1]兒童,當然也忽略兒童地意義與定義;拖延到此解釋兒童的定義是對於這種忽略的一種凸顯與強調。確實,這個原因非常重要,也代表了非常重要的問題。

然而,誠如剛剛所闡述的,成年人對於兒童的忽略,恰恰好造就了[2],其中「最最」[3]重要的原因。也就是,我們所熟之的定義,有些問題。這個問題的嚴重程度,由與前述「成年人習慣忽略兒童」的問題相對比較下可以了解。或著,其實要說這兩個問題是相輔相成、互相輝映的也並無過分之處。

因此,可以這樣說,本文論述的重心,其實從現在才開始。

兒童的定義問題

依《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一部分第一條的定義,「兒童係指十八歲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對其適用之法律規定成年年齡低於十八歲。」在這樣的定義下,不分幼童、少年、青少年,所有未成年人都被歸類為兒童。《兒童權利宣言》(1959)中則指出「兒童因身心尚未成熟,在其出生以前及以後均需要特殊的保護與照料,包括法律上適當的保護。」

究竟為什麼什麼會有這樣的定義呢?為什麼要保護,什麼樣的保護?

童年的概念

童年是界定「兒童」概念的一個重點,童年是兒童生活的歲月。David Buckingham在其著作《童年之死》(After the Death of Childhood: Growing up in the Age Electronic Media)中提到「童年」是一個變動、相對的辭彙,其意義主要搖另一個變動的中的辭彙「成年」對比而來。廣義來說,「童年」這個範圍的主要決定於兩種論述的產生。

首先,有一些關於兒童的論述,主要由成人為了成人而提出……以學術或專業討論的形式呈現,也出現在小說、電視節目、以及為社會大眾提供生活指南的文學作品中。……其次,有一些由成人為了兒童而製作的論述,以兒童文學、電視節目和其他媒體等形式呈現──這些論述儘管貼著兒童的標籤,卻鮮少由兒童自己製作。(Buckingham 2000,粗體字為原著者強調)

兒童的現代定義出現在十九世紀後半段,剛剛好是前述兩種論述大量出現的時期。並且,這時候,兒童才開始正式的被隔離在Harry Hendrick所謂「社會上具有重要的意義的活動」之外,從街道、工廠等等生活的地方進入學校之中。(Buckingham 2000)

然而,也許無可避免的是,成年人一直壟斷了界定童年的力量。……即便在他們宣稱自己只不過是在描述兒童、或是代表兒童發言的場合,成年人也無可避免的建立了規範性的定義,以規定什麼才算的上是孩子般(child-like)的表現。(Buckingham 2000)

不過,既然我們注意到這樣的狀況,也代表情況其實已經有所改變了。法國歷史學家Philippe Ariès從中世紀開始追溯童年的「發明」與演化。他自己形容這是個「印刷品如何創造童年,而電子媒體又如何使它消逝」的故事。印刷品的普遍使得成人有辦法透過閱讀能力的限制,建立成人與兒童的界線。但是,電視、網路等等資訊媒介的出現,使得這樣的限制逐漸的開始模糊。尤其是在「性/色情」這方面。(Buckingham 2000)

相信上述對於「童年」的概念的描述,已經使相當多人了解到:我們今天對「兒童」的界定與認知,是不久前才發明出來的,並且很可能在不久之後會有所改變,甚至消滅。有些人或許已經看出,在這樣的定義下,兒童所受到了不公平待遇。而這樣的待遇是許多成年人透過各樣具有善意的名詞強行施加在兒童身上,在接下來的篇幅當中會針對這部份做出更多的討論。不過在此之前,我們先針對童妓的問題當中「一般性/表面性」的部份用「一般性/表面性」的方式做個總結。

理想化的解決辦法

前面已經介紹了好些現有對於童妓的努力。有少部分的人或許已經注意到,當中有個共同的特色是非強制、非逞罰性的手段,也就是柔性的手段。當然,這並不表示強制手段是不存在,或是不可行的。不過,由一開始所述Kielburger 的夥伴所遇到的經驗以及CPCR的看法,大概可以得知,這類強制性的手段的功效也相當有限。

可以說,泰國童妓問題,更擴大來說,整個亞洲東部未成年性交易的問題的控制,在防治上面面臨了相當大的瓶頸[4]。並不是無法可管,甚至也不是沒有強制執行的單位。然而事實上,防治就是有困難。

這樣的環境與國際法在執行上所遇到的困境有點類似,或許由此也可以辨證國際法即使賦予其強制執行的單位,功效也是有限的。但這並不是這裡所要討論的問題。這裡所要論述的是:當強制力不存在或沒有作用的時候,如何使規範能夠被實踐。

貧窮是個問題

正如同Kielburger在他那本充滿理想、熱情與生命力的遊記《Free the Children》結論當中所說的:「『貧窮』是兒童做大的殺手,也是造成童工被剝削最強大的勢力。我們必須喚起政府領袖和全球民眾的決心,把消除貧窮列為第一優先的工作。」(Kielburger 1998)貧窮問題正是導致童妓發生的主要原因之一。然而我們應當要注意的是,這樣的貧窮是「相對」的貧窮,而不是絕對的貧窮。絕對的貧窮或許會帶來三餐不繼的生活困境,但是相較之下,相對的貧窮才會帶來對於金錢與物質生活的強烈慾望。

貧窮不是問題

長期以來,人類的社會裡存在著這樣的一個論證「資源有限,欲望無窮」。 然而實際上,這個說法有相當的謬誤,更正確的說法應該是「資源無窮,慾望有限,遺憾的是我們能力不足。」正如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CEF)所指出的:「以全球經濟達二十八兆美元的情形而言,問題絕對不在於資源的匱乏。」[5](Kielburger 1998)也就是說,理論上,貧窮的問題是有辦法解決的。

然而,這牽扯到了對於財富的重新分配。也就是對於既得利益者的挑戰,如何說服既得利益者放棄部分的利益、部分的財富?感覺上很困難,但是實際上或許並非如此。在方法與手段方面,已經有相當多文章以及專書論及這個問題,在這裡就不贅述太多,僅舉出幾個最普遍、最常用到,也最重要的基本論述。

在全球化的世界當中,全球問題是無法逃避的,若是因為缺乏資源而導致疾病的產生,其擴散是難以避免的。而富有的人並沒有辦法避免疾病出現在自己身邊。即便他本身能避免,為其工作賺取利潤的人,或是這些人的家屬,還是很難倖免於難。另外,就算富豪們自己蓋起城堡,僱用精銳的保全人員,將自己的世界與外界隔離。也難保有一天,貧窮的人不會鋌而走險,團結起來攻打這些堡壘。到時候,富人自己不但面臨危險,也面臨生產工具停擺,或是物資難以取得的困境。

供給與需求

供給與需求,整個經濟學、資本主義世界世界的核心,同樣的可以套用在童妓的問題之上。供給造成需求還是需求導致供給,這部份的爭論問題在這裡的討論中可以暫時擱置。因為至少我們可以確定,此兩者有相互依賴的關係,無法單獨存在。若是同時處裡兩者,那效果肯定會更好。

前面我們已經對於童妓「供給」的部份有些論述,那麼要如何處裡「需求」的部分呢?

簡單來說的話,當然就是針對嫖客下手。不過既然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也正如前面論述的一樣,管制的能力有限。因而嫖客行為產生的原因與背景分析,以及解決就相當的重要了。

相對於童妓的「供給」,在「需求」這方面的原因顯然沒有這麼的明顯,能利用「簡單而淺顯的」物質需要來做分析。更遺憾的是,礙於篇幅及本文的主要論述,更深入「需求」當中,那些牽扯到「精神與心理」層次的分析,也不是本文所要探討的[6]

不過,另一方面,接下來會針對「供給」部分,以及整體的環境,更深入的探討。難免會牽扯到一些關於「需求」面的問題。另外,這樣探討的方式或許也能夠激發有興趣的讀者對於「處裡『需求』面」研究時的靈感。



[1] 本文中的「忽略」,意義並不單純只表示沒有注意,還帶有漠視、輕視等等的意義。

[2] 這裡的用法代有諷刺與貶意。

[3] 雙爹用以加強語氣,以英文表現大約是「the most of the most」

[4] 這樣的說法當然包括另一個從前面介紹可看出的事實,現存這些組織的影響力也是有限的,不管是在預防或是援助方面。

[5]In a $28 trillion global economy, the problem is surely not a lack of resources. But it may be more useful to see the challenge as a matter of political choice.」http://www.unicef.org/sowc98/sum04.htm 底線為筆者所加,強調Kielburger引用部份。

[6] 這牽扯到的問題很複雜,包括控制慾、佔有慾、童年的渴望等等理由。相關的論文數量可以說十分龐大。涉及心理學、兒童心理學、犯罪心理學、變態心理學、發展心理學…等等一大堆的學門。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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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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