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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車禍發生時的我~傷者心態!
2007/11/01 00:09:32瀏覽1221|回應1|推薦6

一樣米養百樣人…每個人皆知傷勢往往都是剛開始,後來ㄉ都是後遺症。立場不同…電視上這麼多無奈ㄉ被撞死ㄉ…能怎樣?若看到肇ㄉ心情無所謂…試問那個家屬心情能平息?

以上是一位格友尋求〝車禍理賠〞處理時的問題摘要。

以下是我回應格友的答案:

        應該說這是人的一種主觀心態吧!很多人喜歡用主觀的制式想法去看待一些事情,肉體的痛只有當事人才會明瞭!

        我去年也出過車禍,雖然機車整個車頭被輾過,才一年的車子喔!

        對方無照、違規、沒保險,下車後氣勢凌人的姿態活像是我撞到他似的,我什麼話也沒說,只是腳上的血不斷往地面上滴。

        警方看到受傷的是我,連忙打電話向他學長報告:學長!您的大姨子車禍受傷了,我處理好會向您報告。他口中的學長是我妹婿。

        照理說:我如果要追究相信他一定會很慘!光罰單一兩萬元跑不掉。

        可是我在警方面前告訴他:收起剛才的態度和我好好談,我不會刁難您。在說這些話時,我腳上的血繼續在流。

        之後他跟著救護車到醫院,看到他付急診費用的情形我當下就心軟了。

       急診費660元新台幣,他掏了三個口袋,勉強整理出一堆皺皺的百元鈔付掉了。他誠懇的向我說對不起!

        經過檢查:身上的傷就屬膝蓋最嚴重,肇事地點的那堆血就是從膝蓋流出來的。醫生說之後一星期全身都會酸痛,那是自然現象。

        想想!身上的傷不嚴重是幸運的,我要求他一星期之內修好車,因為那是我上班的交通工具,其餘的再談。

        三天後,機車行通知我可以取車,我便要求車主一起到機車店去付款,順便談和解。

        到了機車行,看他從機車行老闆手中接過一個紅包(肇事車主跟機車行老闆認識),想也知道是跟機車行老闆借的。

        我當下收下紅包,抽出裡面的錢(應該是三千元吧!沒數。)還他:紅包我收下算押押驚,錢就不用了。以後開車要小心點!因為要有這種事故再發生,相信像我這樣好說的人應該也沒幾個?警方那裡我會通知銷案。

        就這樣結束了這件事情。和解條件:機車修好外加660元急診費用。看到這裡您想到了什麼?  a.您傷勢又不輕  b.您的心腸好好喔!其實沒看到我全身青一塊紫一塊的人應該會選 a 吧!

        身體的疼痛一星期都沒好,上下班要家人載、去哪裡要同事扶,孩子看到我的傷就會哭直問青青的紫紫的傷什麼時候會消掉?

        但是我的想法:得饒人處且饒人,事故發生時傷勢可輕可重,我的傷算是幸運的了。

        就算是劫數吧!或許上輩子我也欠他這麼一次,如果過分的要求在來世是要還的,所以我選擇在今生做結束。

凡事只求無愧於心!就是我對自己行事最大的準則。或許我是個比較宿命論的人吧!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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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Catlike Cathy(文字遇)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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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這樣的反應真是了不起!
2008/06/22 09:55

只能說,

他運氣真是...

好到不行!!!




Sharing life,sharing smile!

Catlike Cathy(文字遇)
戀家女(pichuma3570) 於 2008-06-22 10:15 回覆:

從事產險業十幾年,

看多了生離死別、家破人亡...

所以,

得饒人處且饒人,

可以算了就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