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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07 21:36:13瀏覽1046|回應0|推薦1 | |
儘管教育部未明文規定禁止師生戀,教育部次長陳德華仍強調,教授對指導的學生有支配力,學生在寫作論文時必須接受教授的督導,師生間權力關係不對等,更不應該有師生戀。對胡幼偉已經自行招認在論文指導期間,與被指導的學生發生戀情(見下圖),台灣師範大學主祕林安邦即使認為老師和學生間若發生戀情,最好在學生畢業後,才不會有學術倫理的爭論;但仍然指出,胡如果從行政院借調結束要回台師大,沒問題。這是否代表台師大認同胡的「師生戀」?而教育部若對胡這時回台師大不表態,豈不是自打嘴巴? 去年11月,「師生戀」爭論引發時,台灣師範大學校長張國恩不是說,「老師不應該與學生發展特殊關係,即使是以前曾教過、現在仍在同一學校也不適宜,最好等到學生畢業以後再說。」若照該校主祕林安邦現在的說法,而該校校長也不好表示異議,豈不是說的是一套,做的又是另一套?鼓勵教授可以與指導學生發生戀情?還是讓胡幼偉可以繼續以身教授「睏哈星」大眾傳播學? P.S. 1. 根據「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的第七條:教師於執行教學、指導、訓練、評鑑、管理、輔導或提供學生工作機會時,在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人際互動上,不得發展有違專業倫理之關係。 教師發現其與學生之關係有違反前項專業倫理之虞,應主動迴避或陳報學校處理。 2. 全國教師自律公約中教師自律手則第四條:為維持校園師生倫理,教師與其學校學生不應發展違反倫理之情感愛戀關係。 3. 根據女方部落格(已刪除所有文章)的兩篇文章,「憤怒根源於希望」與「只能贏」(或看這裡有擷圖),可能是胡幼偉另有其他女人(民視主播陳淑貞?),導致張蓉君用盡各種手段(見以下節錄其文),甚至威脅公諸媒體,力求挽回;胡這時暫時退讓,戀情恐怕也未必能夠持久。天底下沒有任何政敵或反對黨比受了傷的女人更強大.....。總之,這件事不單純..... 只能贏 http://pfge-pfge.blogspot.com/2012/10/blog-post_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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