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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20 13:19:18瀏覽616|回應0|推薦2 | |
吳燦坤 將任集團總裁
■ 記者張義宮/台北報導 燦坤實業 (2430)創始者吳燦坤辭去董事長兼總經理,據透露,他將以燦坤集團總裁身分,著力在燦坤的策略發展、未來方向訂定,執行面交由「鐵三角」負責。 吳燦坤在日前辭去董事職務,及董事長兼總經理一職。 【2006/06/20 經濟日報】 @ http://udn.com 今天見到這樣的標題有些啼笑皆非的感覺,前兩三天報紙還報導燦坤將更加著重公司治理,所以吳燦坤先生不僅辭去總經理與董事長的職務,同時也辭去董事一職,原本以為吳先生將整個退出燦坤公司的運作,純粹扮演大股東的角色,豈料今日看到這一則新聞,發現有種換湯不換藥的感覺。 公司治理一直為財經學術界所津津樂道的話題,在國內也曾舉辦過不少研討會,國外許多公司經營權與所有權分開,原因是怕大股東在經營決策上會犧牲小股東的利益,所以在公司治理上認為將兩權分開為上策,但是將經營權與所有權分開是否就萬無一失,衍生出來另一個可能問題就是代理問題,一但經營權為專業經理人所把持,專業經理人可能會因個人私利,為自己增加不合理的薪資或是福利,或是在購併或被購併時,為保住個人官位而犧牲掉股東最大利益。 所以將經營權與所有權分離是否為正確的選擇,以燦坤今日的作為,雖然吳燦坤並未擔任公司任何一項法令書面上可見的職務,但是卻創造了一個所謂集團總裁的頭銜,實質上經營權與所有權並未分立,吳燦坤先生辭去總經理、董事長與董事的職務實在是多此一舉,其目的是否在迴避法律上的規範,亦或是希望給外界耳目一新的感覺,實在不得而知。 所有治理規範絕無法防止一個想投機取巧的人,公司治理無法寄望在法令或制度上可獲得解決,只有找到對的人,或是老闆本身就是對的人,這類的問題才能獲得解決,否則一家公司談再多的公司治理,大家聽聽就好,不用太信以為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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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