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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8 19:30:50瀏覽153|回應0|推薦4 | |
一百與一千與更多
小學時期食面包, 三元八角一個, 買多個也嫌貴。 實則回想起來, 那個時候, 父母的經濟能力比現在還好, 買多一兩個其實也沒有問題。 到現在, 我通常買六元面包, 有時再買一個六元五角的芒果布甸, 有需要則再買多個。 我買面包已經不慳儉了, 我漸漸明白了貴與平的意義。 今日(7月28 20歳)我買了一部wii, 用了一千元, 下個星期看眼科, 又會再用六百, 如果有需要, 可能又要再花幾百買藥物。 其實讀書再花錢, 教科書即使買二手, 也要一千五百至二千元左右, 而由小學至中五, 我從不覺得用這麽多錢買書是罪惡, 其實教科書作者/書商自撫良心可也, 出的書是否值那個價。 返回正題。 我漸漸明白錢的用法, 錢應該用在有意義的地方, 而無意義的地方則用一百也嫌多。 這就是我的洗錢法。 在香港讀個高級文憑一年要交五萬, 如翻譯課程, 相比之下, 用二百元買條西褲, 二百元買件西裝, 二百元買件恤衫, 其實都是牛毛, 所以貴與平的看法, 也只能是相對的, 有相對所以有貴賤, 同樣最要問的問題還是那個, 它有沒有價值? 應買則買, 不論幾貴。 我心儀太平蚯蚓已久, 一直不肯落手從內地買入, 因為一來怕長途運來耗能源, 二來不喜歡走去中環等入數。 數日前網上見本地有人賣, 50元一百條, 甚喜, 即刻聯絡, 已得到回覆, 但我先要落實才會買, 若果他不覆我電郵, 那就作罷。 那又是錢銀之外要考量的事, 所以一件事還有其他因素要想, 不得一關過關就準, 世事都是如此。 飛木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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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