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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3 13:24:07瀏覽1229|回應14|推薦82 | |
有一個男性友人發岀這樣的感嘆 , 他說 : 1 . 人生最幸福是兩人相愛 。 ( 不只是親情 , 不只是生活伴侶 , 不只是道義相守 , 而是真正發自心底的愛 ) 2 . 絕大多數的夫妻 , 尤其台灣夫妻 , 都只淪為親情 , 生活伴侶 , 道義相守 , 實際生活 , 已經沒有愛情的喜悅和歡娛 。 這是很可悲的事 , 但是台灣社會文化 , 以維繫婚姻為最高目的 , 認為為了維繫婚姻 , 其他都應該忍耐 。 3 . 我看過許多美國夫妻 , 其實他們比較起來 , 快樂健康多了 , 但是他們有大多數是第二次或是第三次的婚姻 。 我給他的直接回答是 : 有這種想法的一方是自私的 。 誰又能保證 , 婚姻以外追求到的愛情是經的起考驗的 ? 為了新的愛情 , 而放棄原有的已經被磨合成親情的 , 久遠的愛情 。 值得嗎 ? 真實嗎 ? 洋人有多次婚姻的例子的確是比比皆是 。 但是他們絕大多數是結束了第一個不成功的婚姻後 , 才會再創造第二個婚姻 。 不是騎馬找馬吧 ? 還有多次婚姻帶來的兒女的撫養與教育問題 , 是否也應該想一想 ? 我猜 , 在實際生活裡 , 應該有很多格友 , 有過這樣的問題思考 , 所以放在這徵求各方意見,也可以給這位朋友有更多的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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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