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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歷史留名的的最後一次機會2014.12.3
2014/12/16 18:49:52瀏覽141|回應0|推薦0

      馬英九歷史留名的最後一次機會   許業武
                         2014年12月3日於溫哥華
   中華民國憲法本來傾向於內閣制,由於後來的修憲,似乎現在既非內閣制,也不是總統制,而是變成非牛非馬的所謂雙首長制。總統是直接民選,認為就大權獨攬,然而,依據憲法,總統並沒有那麼大的職權;行政院長仍然是國家最髙行政首長,並沒有規定要對總統負責。可是自李登輝、陳水扁,到現在的馬英九,登上大位後,都是勝者全拿,乾坤獨斷,紛爭不絕,政局混亂,經濟衰退,可見政治體制,對國家的影響有多大!馬英九當政後,可惜未能及時撥亂反正,是很大的失誤!唯亡羊補牢,猶為時未晚,如果在他所餘的的任期內,全力推行內閣制的修憲,馬英九仍有為歷史留名的機會。

  民主國家有總統制和内閣制,兩種不同的制度。總統制多見於非民主國家,而民主國家實施總統制較為成功的,首推美國為代表。美國是三權分立制,行政權是超越在立法權之外,總統固然無權解散國會,而國會也無權要總統下台。行政若與立法扞格,欠缺化解憲政危機的機制,導致美國曾多次出現政府關門的窘境。内閣制國家,若贏得多數議席,由多數黨的黨魁組閣擔任首相,而閣員都由議員出任,由於行政和立法有連接,並非互相牽制,這就是責任内閣制。做不好可倒閣,解散國會重選,人民可以選票決定那一個政黨再來組閣。不像美國的總統,大權獨攬,要打伊拉克就打伊拉克,如果内閣制的國家,很難出現這樣專權的閣魁。因此,很多較為成功的民主國家,多是採取內閣制。

 中華民國的憲法規定行政院長是國家最髙行政首長,對立法院負責,不是對總統負責;總統發布命令,必須行政院長副署。因此原來憲法的條文是傾向內閣制。然而,李登輝主政後,為了擴權,多次修憲,任命行政院長不需立法院同意,總統發布命令取消行政院長的副署權,行政院長變成總統的家臣。總統要獨攬大權,又不需對立法院負責,有權無責,導致政局動盪,始作俑者,當然就是李登輝。這次台灣九合一地方大選,國民黨空前慘敗,由於當前的憲政體制,政黨惡鬥不停,政黨利益遠髙於民衆利益,台灣不斷的沉淪,有識之士,無不憂心忡忡!

  欣見很多學者專家,提出修憲,主張採取内閣制。其實馬英九以前也主張內閣制。施明德也一再主張要成立大聯合政府,成立一個包容國、民、社會菁英的大政府。他說,二○○○年,陳水扁小贏,大吃,二○○八年,馬英九大贏,通吃,這種行為,國家怎麼團結?並且主張推動內閣制,改變行政權一權專斷。2006年紅衫軍百萬人倒扁運動,馬英九當時是台北市長,據總指揮施明德回憶說:「紅衫軍初期,馬英九到他家拜訪,檢討到陳水扁何以貪腐至此,主因是權力無法制衡,所以兩人一致主張內閣制,馬英九信誓旦旦說,一旦他當選就立即推動修憲。但馬當選了,這張支票完全跳票,他在國會有四分之三席次,內閣制修憲案提都不提,權力果真使人腐壞,使人邪惡。」

 施明德並說,當時馬英九承諾,若當選“總統”會推動“內閣”制,他希望馬英九信守承諾。他強調,馬英九來訪,在場還有“第三人”,他相信馬英九不會否認這段歷史。 總統府雖然也提出說明,只說這是「舊聞」,並未否認施明德如今所指陳的事實。

 最近,周育仁先生在聯合報一篇文章中亦指出:「馬總統施政雖未獲多數民眾肯定,但仍有機會在憲政制度上撥亂反正。總統直選與行政院長改由總統逕行任命後,國人多誤認總統權力大增。惟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總統雖改為直選產生,但並未被賦予相當於總統制的權力;行政院長雖改由總統逕行任命,但仍維持其最高行政首長的角色。職是之故,總統任命之行政院長必須符合三項憲法規範之要件:一、應係最高行政首長,並非總統的執行長;二、只對立法院負責,不對總統負責;三、閣員應由行政院長依其政治理念提請總統任命之,總統不得干預(司法院三八七號解釋文)。由於所有總統皆未服膺上述各項憲政規範,致影響政務順利推動,行政與立法間,更是衝突不斷。由於台灣的民主實踐了"贏者全拿" "勝王敗寇"的局面,其實這是不完美的政治實踐。民主政治的成功,朝野互相制衡是很關鍵的因素。執政黨與在野黨不論選舉勝敗均應持續扮演在我國政治發展上建設性的角色。如台灣採行內閣制,則可有效因應上述的憲政危機。」

因為國民黨選舉大敗,很多人認為馬英九辭黨主席還不夠,應該同時辭掉總統。執政黨敗選,理應由總統請辭負起政治責任,以展現民主政治即為責任政治,為人民負責的擔當與風範。然而,我國憲法的組織架構並沒有執政黨敗選總統必須請辭的退場機制,我認為馬英九倒不一定需要辭總統,雖然馬英九已成跛鴨的總統,要推行任何政策都是困難重重!然而,如今,台灣輿論多呼應,中華民國應修憲改為內閣制,修憲仍然是馬總統最可著力的地方。  

 如採取內閣制,由勝選且具最新民意付託的政黨組閣,符合責任政治精神。因為首相(總理或行政院長)及所有閣員均具有民意基礎,閣員必須由國會議員擔任(因為有不分區立委具專業能力),亦能大幅提升國會議員素質。而且權責相符,首相及內閣施政直接面對反對黨人的質詢,監督與制衡,不會發生現行體制,總統有權無責(無須面對立法院質詢監督),行政院長有責無權的亂象。在野黨雖敗選,但責任仍在,政治舞台仍在,必須組成影子內閣,在國會監督執政黨執政,也提出自己的政策觀點,提供選民參考,爭取人民支持,以為下一次的執政輪替勝選而努力。

 由於馬英九“執政”團隊各項改革措施受到質疑,國民黨“立委”丁守中當時就主張,應該推動修“憲”,將現行的雙首長制改為“內閣”制。丁守中認為,全世界多數地區都是“內閣”制,這對分裂社會有集成作用,讓行政“立法”部門不會互相掣肘,他表示:「只有兩黨制的“內閣”團隊,才能更為包容集成分歧意見,因此,他建議馬英九如果要把自己寫入歷史,在這任任期過半之後,就可以提出這樣的修“憲”案。降低朝野對抗“執政”阻礙。 」可惜馬英九錯過了機會。

  前立委林濁水、文化大學教授姚立明12月2日召開記者會,也呼籲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合作啟動憲改,改為「內閣制」,不僅破除藍綠惡鬥,解決目前的政治紛擾,也為國民黨解套。林濁水又表示,國民黨的挫敗讓馬總統接下來任期窒礙難行,除非修憲。而民進黨中央黨部曾做過調查,六成九民眾認為現有憲政體制無法解決政治重大問題,他呼籲馬總統和蔡英文好好溝通,推動憲政改造。

台灣藍綠長久以來惡鬥,姚立明認為是制度造成,如果改成內閣制,就須尋求最大共識、相互妥協,馬蔡應合作,朝向內閣制修改,若能趕上下一次選舉,台灣就能進入新的政治環境。台灣朝野既然有向內閣制修憲的呼聲,馬英九應勇往直前,立即推動修憲。

 何況民進黨及馬英九都曾主張內閣制,民氣可用,馬英九應認真思考,全力推行修憲,改為內閣制。為了修憲單純化,不要旁生枝節,應宣示此次修憲,不涉及意識形態及其他任何議題,只限於政府機制改為內閣制。當然,修憲需要有一段時間,但是這一步必須立即跨出。如果修憲改為內閣制,為中華民國民主憲政的發展,邁向新的里程碑,對國家社會是一個很大的貢獻!

  馬英九總統除了立即著手修憲之外,同時,不妨從自身即刻做起,回歸憲法內閣制的精神,做一位虛位的總統,並不違背中華民國憲法。即使法國雙首長制的憲法,總統雖是直選,當反對黨議席超過自己的政黨,改由反對黨組閣,自己就是變為虛位總統。因此這次馬英九總統要慎選適任,最好具有民意基礎而又有開創性的行政院長,由新的院長全權組閣,對立法院負責,使其權責相符,樹立了內閣制範例的新典範。即使此次修憲2016年尚未全部完成,馬英九總統已創造憲政範例,在中華民國憲政史上,馬英九當可為歷史留名,但願他不要再失去最後的一次機會。(2015.1台北展望雜誌元月578期)
馬英九歷史留名的的最後一次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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