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丐幫我最髒
2006/05/22 12:29:45瀏覽515|回應3|推薦17

讀法律的人﹐對於 John Grisham應該不會陌生吧。他有一本小說﹐叫著<街頭律師>。

看到書名﹐還未讀內容就聯想到洪七公。也許是“街頭”的緣故吧。

洪七公在金庸的筆下也是響噹噹的的正義俠客﹐生平最痛恨偷雞摸狗欺善怕惡的小人﹐這和小說的主角不謀而合。

身為丐幫幫主﹐當然武藝精湛不在話下﹐看他一身的污泥帶水的模樣﹐似乎和武功連不上任何關係。不過﹐死在他的降龍十八掌下和打狗棒下的壞人不計其數。

他還自豪的說﹐“一生行俠仗義﹐從未濫殺無辜。”

我的一名律師朋友﹐應該也是此類人物。不過﹐這和洪七公的武藝和行俠仗義沒有連帶關係。

有天﹐在法庭相遇。我問他﹕“為何白衣這么多皺紋﹖”還以為他遲起床﹐誤了燙衣服就火萬十急趕來法院。

“我這件衣服穿一個星期了。”

“一件白衣穿一個星期﹖一星期﹖”我沒有聽錯吧﹐幾乎昏過去﹐我每天都換上新衣去法庭﹐況且又是容易骯髒的白衣﹐怎能身穿一個禮拜﹖我大呼不解。不過﹐也笑笑裝著沒有一回事。

後來﹐他又語不驚人死不休﹐“我的長褲2個星期換一次。”

西裝褲﹐我2天換一次﹐我都嫌臭氣熏天。他居然2個星期一次﹗我也聳聳肩﹐微笑帶過。

如果他身穿牛仔褲就另當別論。有些人穿一個月也不當一回事。一些牛仔褲造型的確破爛﹐穿多久也不會露出痕跡。

西裝褲就不同了。布料和質感和牛仔褲相差十萬八千里。穿一個星期難免太不衛生了。如果裡頭又沒有“內在美”的保護。這未免太不盡人情。

這也難怪我一進去法庭里﹐就聞到一股臭臊酸味。

“洪七公” ﹐饒了我吧﹗請每天換衣換褲﹐這裡不是丐幫聚會﹐不是公共廁所﹐這裡是伸張正義的法院。

(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panda1069&aid=276543

 回應文章

金如意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他懂...
2006/05/24 16:24

先天下人之憂 而憂

後天下人之樂 而樂


夜遊神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洗手不幹!
2006/05/22 18:08

多年前,在Sheraton of City of Industry迪斯可,上廁所時,發現一半以上男人便後不洗手! 不知他們隔壁的女伴如何?


✽ 貓 ✽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你有沒有告訴他?
2006/05/22 13:52
你可能要告訴他﹐不然他可能會繼續‘丐幫’下去﹐有時我們需要身邊的人提點和憑愛心說誠實話﹐就是這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