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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09 01:11:54瀏覽1682|回應4|推薦46 | |
圖:禁止強盜進入
溫哥華某處加油站,某夜曾發生車主加油後未付帳,櫃抬小弟從屋內跑出來,追車子,結果被那輛車子拖行到死亡。 之後警方認為僱主需對死者負責。因為加油站主人僱人時可能未告知,當發生這種事時,員工要躲在屋內報警,一切交給警方處理就好了,自己不必挺身而出。 英文老師曾說,此地若發生入屋搶劫,屋主不應自己和強盜打鬥,第一時間是報警,第二時間是躲起來等警察來。 她又附加一句:尤其有些搶匪是吃了藥的青少年,本身已迷迷糊糊,若你不小心把他打死了或打傷了,警方還會起訴你傷害致死罪。 該警察做的,不要自做聰明,挺身而出。 況且這裡一般商家或房屋都保有財物損失險,被搶的東西都可獲理賠,根本不需力拼。 溫哥華的警察算是蠻勤快的,不過他們會先判斷事情的嚴重性,最急迫的會立即趕到。若已經發生但無急迫性,可能半天一天後才會過來,如東西被偷但毫不知情,報警時他頂多給你一個序號,理由是失主都不知何時何地被偷,或被偷也未知小偷模樣,警方也愛末能助。 況且現在信用卡也有失物保險,交與理賠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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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