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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04 19:49:04瀏覽190|回應0|推薦0 | |
真的是,真的是太過分了! 為什麼一個人可以說把事情丟著就丟著,然後頭也不回的全權交給我負責! 對,沒錯,我是負責人,但是是你自己要強出頭說話,讓大家以為這件事就是你負責的,然後,你得到你要的利益,你解決你的麻煩,你就可以這樣丟著說:「這是你該負責的。」 就這樣丟給我自身解決!好似一副我不負責任的樣子,一開始,是你先張嘴,是你先說話,是你主動起身做事,我想做,但是你總擋在我面前,然後最後再丟還給我!甚至還這樣出口傷害人! 好了,我一開始還放心的交權給你,我真是大意了,或許我學到一個人生的教訓,現在我有點失措,我不了解事情核心,聽說你把事情弄亂了,我想也對,或許,我以後都不該再交權給你,我想,我們還是別再合作,之前差一步就能促成的計畫就作罷吧!沒這回事,虧我想,我們會是很好的合作夥伴,算了,我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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